广州聚贤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 案情简介:根据群众举报,2018年1月,原广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20号高志大厦17楼的广州聚贤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6月启动“爱易加”微信商城(商城微信公众号为jxxxkjyxgs)销售商品,其商品分为普通产品和礼包产品两大类,其中普通产品主要有食品、日用品、保健品、男女服装和美妆等,当事人设定购买520元礼包的为消费商,10000元、50000元、100000元礼包的为代理商,消费者购买当事人的礼包产品后成为当事人的会员,会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分享其“专属二维码”或者朋友间面对面微信扫码,推荐他人进入“爱易加”商城购物。被推荐人成为当事人会员后,当事人将被推荐人记录为推荐人的下线。通过上述方式,当事人发展形成了上下线多层次关系的营销人员网络。同时当事人向其会员发放推荐奖,推荐奖分为直接推荐奖和间接推荐奖。 处理结果:2018年10月,原广州市工商局对该公司从事传销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韶关市曲江区鑫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 案情简介: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2018年7月3日,原韶关市曲江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韶关市曲江区鑫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交纳300000元的加盟费获得河北常来常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授权,通过其名为“常来常往”的手机微信公众号APP进行经营活动,销售该公司的“车小将尾气清洁剂”。当事人根据该款APP的设定,采用静态返利制度和发展人员多层级计酬的传销方式销售该款产品,截至2018年7月3日被检查时共发展了21人,收取费用75500元。 处理结果:2018年9月,原韶关市曲江区工商局对该公司从事传销行为作出罚款100000元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广州厚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传销案 案情简介:2015年1月1日起至案发时2015年7月止,广州飞来爱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月18日变更为广州厚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83号第四、五层从事销售食品、保健品、保健器材等经营活动。期间当事人通过电话营销、举办宣传讲座、建立飞来爱商城网站等形式,向顾客介绍其网络商城情况和代理机制,要求购买其产品的顾客一次性充值一定金额或认购一定金额商品,成为会员(代理商)获得网店代理资格,同时发展其他会员从中提取佣金和获得各类收益,形成层级网络。当事人共发展各级会员(代理商)274名,其中一级会员185人,二级会员79人,三级会员9人,四级会员1人;通过刷卡或现金方式共收取各级会员充值金额2405945.5元。 处理结果:2016年6月,原广州市海珠区工商局对该公司从事传销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05945.5元,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广东通报全省打击网络传销工作情况 要求电商直销企业经营中不得拉人头收取入门费) 责任编辑:一然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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