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2月17日讯】(中国市场监管报)12月15日,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学术年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此次年会以正式施行近一年的《电子商务法》为主要对象,针对法律实施的初步效果进行评估分析,针对当前电子商务领域的热点疑难问题展开讨论。会议重磅发布了电商领域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首例涉及微信小程序案、拼多多“假一罚十”交易规则的效力认定案、全国首例定性“暗刷流量”合同效力案、客观差评不予删除案、异常退货率网购者属滥用权利案等入榜。 这些案例在过去的一年中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涉及的问题也都是电子商务领域具有导向价值的问题。 01 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首例涉微信小程序案:腾讯是否构成帮助侵权 【基本案情】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腾讯公司对小程序开发者提供基础性网络服务,其性质类似自动接入、自动传输服务,对涉案作品不具有审核义务,不构成帮助侵权。 【典型意义】网络服务提供者平台属性的界定应当结合技术原理、营利模式、协议约定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实现平台责任的私法属性和社会责任属性之间的平衡。本案法院以基础性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被动性和技术无差别性排除其平台责任,提供了从技术角度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平台属性的思路,值得借鉴。 02 吴某与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平台对滥用权利的用户停止服务的格式条款有效 【基本案情】唯品会超级VIP会员吴某,因84.54 %的高退货率,被唯品会依据用户协议冻结账户,吴某不服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消费者虽享有退货权,但若退货行为长期超过消费者普遍的退货率,则该行为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权利滥用。 【典型意义】本案中,法院的裁判规则对消费者滥用权利作出消极评价,肯定了电商平台自治对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作用,为日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效参考和指导。同时,有利于引导消费者合理行使权利,发挥平台自治对营造良好网络秩序的重要作用,从而推动电子商务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03 李某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 平台“假一罚十”交易规则的效力认定 【基本案情】平台与商家在平台协议中约定“假一罚十规则”,平台委托案外人购买商家商品后,鉴定该商品为假冒商品,据此认定原告销售假货,并依据平台协议冻结了原告的账户资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交易规则有效。 【典型意义】法院认定“假一罚十规则”有效,有利于引导各地法院改善对于平台协议与交易规则的态度,鼓励平台进行自我规制和自我管理。但同时,为保护平台内经营者的利益,也需对平台自治进行审慎必要的监管。 04 常某某与许某、第三人马某某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全国首例定性“暗刷流量”合同效力的案件 【基本案情】原告常某某与被告许某订立网络暗刷服务合同,由原告向被告提供暗刷服务来增加某款游戏的访问量,以提高其游戏用户的排名。因被告未支付服务费,原告起诉。 【典型意义】本案作为全国首例定性“暗刷流量”合同效力的案件,其裁判结果引发了社会公众对“暗刷流量”现象的广泛关注,让公众知晓互联网领域技术应用的法律边界,以及合法获取利益和实施不法行为的边界,对治理互联网领域内的乱象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05 广州美明宇月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与李某、张某、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网络空间领域内消费者评价权应受法律保护 【基本案情】李某、张某(双方系夫妻)之子入住由美明宇公司经营的美媛一生月子会所后,被诊断为支气管肺炎。夫妻二人因此在大众点评网发布差评,被美明宇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发布评论未构成名誉侵权,汉涛公司拒删评论亦不构成侵权。 【典型意义】该案系由网络评论引发的涉及消费者、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侵犯商家名誉权的纠纷。法院经审理肯定了消费者评价权为消费者的法定权利,并且对评价权的行使和侵害名誉权之间如何界分进行了清晰的说理论证,为今后的相关裁判提供了判决思路,具有典型性和借鉴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