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16日讯】(中国消费网)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山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山东省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近日,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和《山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细则》。 《规则》规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法院、省检察院。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作为山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由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打击传销职能处室负责具体工作。 山东省打击传销联席会议于2004成立,由19个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联席会议主要通报、沟通各成员单位开展或参与打击传销工作进展情况,部署阶段性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政策措施,确定重大事宜。联席会议自成立以来已召开会议15次。 (原标题:山东健全完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责编:小美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