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下的影视众筹实质是消费粉丝经济 既然嫁接了共享经济新模式,继承了互联网+和金融的优良特性,影视众筹就一定代表新的经济形态,作为颠覆式模式能为我国电影票房推波助澜吗? 回答这个问题的前提是搞清楚影视众筹的实质和根本。我们“追究”一下,就会发现,《大圣归来》电影点映首日时,众筹者就包场观影接近200多场,同时还撕心裂肺竭尽全力拉亲戚朋友过来捧场。而《小时代》放映时多少看2遍,3遍甚至4遍的“投资人”,还不断刷朋友圈,给好评,就为了刷票房。这和传统的明星开演唱会卖CD并无二致,实质都是贩卖明星效应消费粉丝经济。只不过影视众筹是多基于"IP"(内容版权)做开发,影视公司合作或平台方选取现有游戏、动漫、文学等IP开发成影视作品,而演唱会更多的是单纯消费明星。原因很简单:互联网多屏时代,小说、影视剧和文学等的受众高度交叉重叠,各方都希望通过影视来推动IP的变现,平方台更是希望利用自身在其他领域庞大的存量用户做转化,充分借力粉丝经济实现IP边际效应最大化。 当平台和众筹项目越来越大,他们更加表现出共同的特征: 第一,他们借助的平台,要么是连接型公司,如阿里、腾讯、京东,能将自己的QQ、天猫,京东商城等极具连接属性并与电商交易相近的平台上的用户转移到影视娱乐上来。要么就是如平安众+、众筹网,在行业拥有影响力和话语权,借力行业品牌背书。 第二、他们用“技术+内容+平台”的互动娱乐(300043,股吧)服务来聚拢用户,用经典的游戏、文学、动漫及电影IP来连接用户。 第三、连接转化的过程,既发挥自身强大的IP资源优势,又能利用用户群体的重合性,实现线上到线下的拓展,最终用影视光环效应实现外界对IP的有效聚焦。 这样的粉丝经济是否是万能的呢? 尽管这类平台有着海量的基础用户,也具备连接转化的能力,并且目前收获颇丰,但不意味着他们就高枕无忧。 第一,存量粉丝的优势很可能是0,首先这些优势的前提是用户高度重合且易转化,但在中国互联网免费模式的熏陶下,用户早已习惯免费获得,如要掏钱还真是件不太容易的事。其次获取粉丝的目的并不一定能达到,利用众筹获得用户的投票和支持,其最终目的并非要那点投资额,而是粉丝带来的资本。而且这个资本的含义是: 资本=资源+本事 资源是粉丝所能发动的人脉关系等社会资源,众筹是希望让粉丝拉更多的人来为影片埋单。本事是粉丝制造话题的能力、引导舆论的能力、传播造势的能力。是希望成为引爆点中的关键人物,也只有具备真正资本的粉丝才对影视有价值。 第二、粉丝经济和明星效应并非屡试不爽。粉丝经济的本质是品牌营销,影视粉丝经济只是借用明星IP缩短品牌建设的周期,并借助平台粘性引导用户积极参与,从而产生影视需求最终为明星IP买单。用户因关系、兴趣而聚拢,通过关系图谱、兴趣图谱进行交互,但只有用优质内容来连接粉丝,才能让IP“活起来”,引发网络“自来水”效应。一旦影视本身质量不高,就会引发反向“自来水”,大量吐槽抨击引发差评最后影响票房,“娱乐宝”推出的众筹电影《魁拔3》最终票房未达到2000万元遭遇滑铁卢是个提醒。 第三、粉丝价值并不能带来影视价值。电影价值应具备三种属性:艺术价值、社会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影视作为高体验的文化产品,其价值的大小还取决三个属性之和,众筹可增加观众在影片投资、制作、营销上的参与度,让人产生“我是它的代言人”的认同感,但叫好又叫座的影视作品必须满足三个点:兴奋点、社交点、分享点。平台的粉丝价值仅仅能放大其商业价值,影视作品的成功还需要人群定位、受众年龄、推广渠道、价格区间,故事优劣、艺术性高低、制作水准等多种因素影响。 第四、包括影视众筹在内的文化众筹,政策风险依然在,尽管近期各类政策出台,对影视的众筹仍游走在“营销”与“投资”的边缘,行业红线密集,亟待继续规范。而行业参与者多是对政策、众筹业态不熟悉、缺乏相关专业人才、缺乏项目推广渠道,这无疑加大了行业风险。 第五、影视众筹风险仍然较高,成功模式与经验仍待检验,仍需警惕信用风险。数据显示,我国影视类众筹平台项目成功率仅为64%。国内的第一批影视众筹网站目前项目的成功率只有四成。一方面影视剧投资受推出时间、参与环节、回报模式、团队力量、档期、同期上映影视、市场偏好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另一方面影视众筹发展时间较短,相关运作体制尚未完善,存在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 总之投资者对影视众筹应该保持理性,并同步提高对影视行业的了解与认识,影视众筹的商业模式还需要不断完善,以降低投资风险。影视业作为一个拥有巨大沉默能量的产业,让影视众筹去承担实现“超级IP+超级粉丝+全产业链”的影视生态还太早。▲ (原标题:资本=资源+本事:探底影视众筹背后的400亿票房梦) 责任编辑:婉婉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销报道网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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