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1月12日讯】(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多层次传销1992年纳入公平交易法,法令规范管理渐趋完备,在业界努力下,传销事业家数、营业额及参加人数逐年增加。2012年台湾传销总产值达658.16亿元(约合人民币136.25亿元),较前一年增加3.86亿元(约合人民币0.8亿元);2012年参加人276.3万人,较前一年增40万9千人,成长17.37%。 台湾对多层次传销管理采报备制,纳入公平法规范。但是公平法与多层次传销行为管制有别,违法裁量亦不同,公平会研拟〝多层次传销管理法草案〞,去年报请〝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今年4月经〝立院经济委员会〞完成审查,目前待朝野党团协商后,即可进入2、3读。 多层次传销是营销商品通路之一,却易遭有心人透过制度设计及利用人性弱点牟取暴利,提醒民众加入前,先到公平会网站查询是否有依法报备。勿因传销会场一时激情或人情包袱而加入,事前充分了解相关规范,掌握解除契约及终止契约时效规定,并妥善保存交易凭证,才能保障自身权益。▲ (原标题:发展态势好台湾研拟法案加强多层次传销管理)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