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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老诈骗四大“套路”曝光 监管空白亟需填补

时间:2019-12-05 15:38来源:时代财经 作者:赵鹏宇 点击:
12月3日,民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示》指出

【直报网北京12月5日讯】(时代财经)12月3日,民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示》指出,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养老服务成坑老“陷阱”

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速,近年来养老服务产业也迎来了快速发展阶段。但由于老年人群整体防范意识薄弱以及维权意识相对较差,大量不法机构也趁虚而入,打着养老服务的旗号“坑老”、“骗老”。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黄英姿在12月4日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称,老年人在各种养老服务领域上的受骗情况由来已久。黄英姿认为,在中国的老龄化来势凶猛,人口基数大,相关政策与保障措施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政府不仅要对不法份子、非法机构进行严格监管,还应从根本上解决退休人群的养老保障问题。

据时代财经了解,目前针对老人的欺诈形式包括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收取高额会员费、床位费或保证金;以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或赠送礼品的形式推销“保健品”;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名义吸收资金;以虚假销售养老房产的名义进行“套路贷”诈骗等等。

《提示》中提到的四项风险明确表示,涉及高额返利、超范围收取服务资金、虚假宣传并推销保健食品以及非法集资等活动不同于正常养老服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目前来看,这些层出不穷的“坑老”骗局,已经在产生了恶劣影响。

央广网近日的报道显示,湖南长沙的“爱之心老年公寓”养老服务机构正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坑老”骗局——该机构打着养老服务的旗号,以高息回报为诱饵,让众多老年人掉入非法集资陷阱。据当地政府通报,该案涉案金额高达5.05亿元,涉及的受害人数达到3972人。目前,此案已有35人被刑拘。

时代财经注意到,在涉老诈骗案件中,由于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具有涉众广、涉案金额较大等特点,三部门下发的《提示》针对此类案件做了特别提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应承担相应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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