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 报网北京11月17日电(杨 谦撰文)企业自律是指企业的自我约束行为,它 是企业成熟的一种表现,也是市场环境成熟的结果,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 行为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监管与企业的自律是构成良性运行市场的 两个重要因素。 企业自律既是企业素质的表现,也是企业管理能力的体 现。一般来说,企业的发展规模越大,品牌越知名,企业的自律行为可能会越自 觉。这是政府大企业偏好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这种情况在法律法规不够清晰 、执法不够严格的条件下也经常会出现例外。 企业自律既是建立良性市 场的基础,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通过自律,企业可以建立良好的社会现象 和声誉,从而促进企业的业务发展。世界上很多优秀的企业都是企业自律的典范 。 直销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但是对企业自律的要求并不特殊。在我 国,直销的市场环境是由2个关于直销和传销的条例所决定的。条例实施4年以来 ,市场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条例也确实出现了一些与市场发展和企业发展不 相适应的方面,但是,从主流看,正是因为有了这样2个条例,才保证了主流的 直销企业发展能够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绩,保证直销行业的形象能够有较大程度的 转变,保证中国绝大多数直销的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因此,直销企业维护2个 条例的严肃性,实际上就是维护直销行业的发展环境。 直销行业的特殊 性对直销企业自律有着更高的要求。直销企业发展大量的直销员,实行比较特殊 的业绩激励计划,直销员的作业方式相对比较隐蔽,一对一的操作比较多;而且 ,由于这些年来传销发展的影响,社会上利用直销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大有人在 ,而很多人对直销和传销很难正确区分,也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直销发展的环境 。因此,直销企业要求得长久发展的空间,自律便是非常重要的。 直销 企业自律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特别下功夫: 1、自觉的守法意识,是企业 自律的前提; 2、产品的质量责任,是企业自律的基础; 3、收入 公平的保障,是企业自律的核心; 4、客观的宣传方式,是企业自律的表 现; 5、恰当的社会回馈,是企业自律的附加。 对直销企业来说 ,企业自律有着更加特殊的意义。众所周知,直销在我国的发展环境非常特殊。 我认为,尽管有了2个条例,仍然不能说直销未来发展的环境就不会变化。如果 直销企业不能严格自律,屡屡触犯政府监管和社会忍受的底线,直销发展环境的 逆转就不是不可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直销企业的自律就是对直销发展环境的 维护,就是对2个条例的肯定,就是在促进直销发展环境进一步宽松。相信对这 一点企业会有足够的认识。 当然,直销发展的环境仅仅依靠企业自律是 不够的。企业自律只是对行业发展环境的维护,本身并不能解决市场发展环境中 的根本性问题。以下几个问题就非常值得关注: 1、完备的法规是企业自 律的基础。如果法律法规存在严重不适应的方面,企业自律就可能失去基本依据 。在这方面,我认为《直销管理条例》存在着需要修改的地方,例如对区域的限 制,现在看来作用有限,反而降低了政府法规的公信力,也使得企业自律没有了 依据 2、政府的监管是企业自律的保障。因为监管才使企业的自律显得特 别必要。因为,企业要对违法违规付出成本。但是,如果监管的依据不同,或者 自由裁量权过度,或者地区差异、层级差异太大,就可能伤害企业自律的积极性 ,这个时候企业重点不是自律,而是相对采取差异化策略。因此,改进和完善政 府的监管是对企业自律的一种鼓励。 3、社会的监督是企业自律的动力。 让企业能够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无疑是企业自律的一种动力。因为,企业的名声 和信誉是企业的生命。所以,社会大众特别是公众传播媒体要发挥监督作用,打 击传销,鼓励规范直销企业的发展,并且善意监督企业的违规行为,保持一种态 势,我们就可以期待企业用自律来回报社会。 4、行业的组织是企业自律 的平台。任何行业的发展都需要企业自律,经验表明,行业协会在企业自律方面 可以发挥非常独特的功能。行业协会可以使得企业之间的相互监督建立起正常的 机制,避免恶性竞争破坏企业自律的环境;也可以在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建立正 常的沟通机制,使双方能够有效协调;同时协会也可以使行业与社会大众之间建 立良性的互动关系。应该说,2个条例实施4年多,直销行业依然没有建立行业组 织,是非常遗憾的一件事情,也是影响直销行业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 上海市工商局主办的直销企业监管与自律理论研讨会的发言) ▲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