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 广东省高级法院驳回北京真善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廖宗明、郭廷工等上诉,终审 判决维持原判。至此,这场持续时间长达8年的商业诋毁侵权案件终于画上了句不排除完美是在凭借 自身强大的经济实力,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压。完美和真善美皆为国内目前最主要 的芦荟矿物晶产品生产者,如果拿掉真善美,完美就可能在此行业占据垄断地位 。 资料显示,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前身是中山市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其是由马拉 西亚完美资源有限公司投资建立的侨资企业,1994年正式建立,1995年开始经营,其注册成本为2800万港币。如今该公司已是百亿元规模的大企业,创税在广 东省屈指可数,位列中国纳税企业500强。 在短短的二十年时间里,完美公司曾多次更名。2007年,“中山市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 ”变为“完美 (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申报地址由广东省中山市北 区康华路1号变 为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东明北路(民营科技园)。2011年 7月22日该公司再由“完美(中国)日用 品有限公司”更名为“完美(中国 )有限公司”。完美公司在官网上表 示,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然而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的网站上发现,“完美牌维C海洋鱼胶原肽粉(男士型,苹果味)”的保健食品“蓝帽”批号是由北京怡生安康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于2010年 3月24日转让而来;“完美牌维D海洋鱼骨胶原肽粉(水蜜桃口味)”则是由大道安康(北京)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 10月21日转让而来;2009年7月及 10月,北京怡生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分别将“完美牌朗晴胶囊”和“完美牌益生菌胶囊”转让给了完美公司。 有业内人士表示,专注于直销渠道的完美公司, 只有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保健品的方式,才能迎合其高效、快速的直销模式。 2005年,我国第一部《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正 式颁布并实施。随后完美公司于2006年12月 1日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 许可证。不过获得了直销牌照并不意味着完美公司能够进行跨地域的直销模式。 2011年3月, 国家工商总局颁布《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要求“坚决 查处直销企业擅自扩大地域、超出核定产品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这意味 着拿牌直销企业在牌照许可地区以外的直销活动都是违法或违规的。记者了解到 ,完美公司对直销员的审核标准也存在违规的情况。根据2005年12月1日起 施行的《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 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 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 动。 而一名“完美”公司店员向记者反 映:“有的人一个月就能上升为直销员,有的人两个月。主要看团队积分,累积 卖出3.6万 元的产品即可。待积分够了,就跟你签合同。”期间并未提及员工取得直销证的 要求。 此外,完美公司的直销行为也对卫 生部门的监管造成了难度。据了解,完美保健品的行销方式为直销,直接由经销 商推荐给用户,中间并不经过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核。除此之外,夸大宣传也成为 完美公司直销模式的弊端。完美公司在完美芦荟矿物晶的宣传资料中声称:“完 美芦荟矿物晶中的74种元 素物质采自内华达州3000米 深海河床。”然而,内华达是美国的一个内陆州,并无深海可言。另外,有媒体 报道称,完美公司在进行产品宣传时,曾声称:“完美产品符合中医养生理论, 纯天然,绝无副作用。”有医学专家指出,不否认保健品的保健作用,但保健品 不是万能的,不能当作药物来治病,更不是百病都能治的“神药”。以完美的芦 荟矿物晶为例,它并不适用于糖尿病患者,因为它含有的糖分,可能会造成服用 这种产品的患者血压升高,病情恶化。 虽然完美公司一直打着“完美”的名号,但是否能称之为“完美” ,还有待商榷。▲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