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报道民间反传销组织收费一万六千元捞人,已经有很多人质疑是在赚黑心钱。但同样是深陷传销,有的人妻离子散、倾家荡产,也有人及时逃离魔窟,具体环境不同,捞人的风险也不同,若只看到反传销组织的高昂收费,而无视其背后的潜在风险,未必公允。 我们可以从民间反传组织的“生意兴隆”上面可以透露出两个层面的信息:其一,官方在打击传销组织的执法行动中,仍然无法做到无死角的全覆盖,打击愈演愈烈的传销活动依旧是一场持久战。传销组织,甚至借助互联网等虚拟平台,藏身偏僻处以躲避警方打击。而在求救警方无果后,受害人家属向民间反传组织付费求助实属不得已而为之的下策。其二,传销的本质是诈骗,以金字塔式的分配制度来牟取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稳定。虽说传销一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警方长效整治,法律更是不吝惩处,但前赴后继的受害者不停地被洗脑,趟了传销这趟混水。也正缘此,才有了雨后春笋般竖起的反传组织,才有了“钱途广阔”的反传市场。换句话说,市场的兴旺与否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既然反传市场需求巨大,也就可以理解民间反专组织由公益向收费的转变,甚至还有不少鱼龙混杂般涌入的反传者。 曾经有人把政府反传销部门称为“正规军”,把民间反传销机构称为“游击队”,这既道出了现状,也说明官方反传销与民间反传销各有优势,同时各有不足。而对于民间反传销机构应定位于半公益机构,既要有公益属性,又要考虑到其生存问题允许适当收费。再加上传销人员陷入传销组织,责任主要在自己,理应为解救行动承担一定成本。同时,民间反传销机构弥补了政府反传销工作的不足,政府应该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支持民间反传销机构发展,只有这样民间反传销组织才能够走向正规化。▲ 责任编辑:小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