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0月10日讯】(中国工商报 周皓)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动力和下行压力并存。直销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双赢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介绍,截至目前,在上海登记注册的直销企业共29家,其中母体在上海的直销企业7家,外省区市分支机构22家,有15家直销企业取得上海直销区域。 近年来,上海工商部门着力规范直销行业经营行为,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创新,建章立制,推动行业规范。上海工商部门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了直销监管执法机制,建立了市工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所的三级执法机制,明确监管职责。上海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规范直销企业经销商经营行为指引》,加强对直销企业经销商的事先预防、事中事后监管,并督促直销企业建立健全制度。 健全机制推动直销行业规范自律 陈学军介绍,上海工商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创新执法理念,改进监管方式,不断健全机制,推动直销行业规范自律。 建立行政指导机制。组织直销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针对直销企业经营中的不规范现象,采取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指导企业整改。上海市工商局制定出台相关规范,在直销企业经销商的注册登记、日常监管、消费者服务等方面落实直销企业对经销商的管理义务。 建立企业约谈机制。对于有违规问题的直销企业,采取集体约谈或个别约谈企业负责人的方式,提出警示,帮助企业查找并解决问题。2014年年底,某直销企业被央视曝光后,上海市工商局及时开展约谈,要求公司负责人对曝光事件进行解释,对媒体关注的问题开展自查,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建立部门协作执法机制。上海工商部门高度重视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各级打击传销联席会议的作用,在新设直销企业征询、直销企业申请扩大直销区域征询以及查处冒用直销企业名义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等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商务、公安、综治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共享监管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信用监管机制。上海市工商局于2015年6月出台了《直销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在沪从事经营活动的直销企业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开展信用评价。评价内容涵盖直销企业计酬、培训、产品宣传、会议报备、服务网点建设、退换货、经销商管理、直销员管理、信息披露等多个环节,涉及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公示、消费维权、行政处罚、信访投诉、社会责任等21个评价项目。同时,上海市工商局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系统,对直销企业的准入、经营和退出进行全过程监管,将直销企业的诚信记录和不良记录纳入信用监管系统,作为评价直销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 建立信息公示机制。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各分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作出的对直销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经销商的行政处罚决定,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外,均依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向社会公示。通过向社会公示直销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重大事项变更、日常监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促使直销企业重视自身信用信息,增强自律诚信的守法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