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空白 加强虚拟币产业监管势在必行 近些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虚拟币市场开始逐步兴起,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影响力不断增加,虚拟货币交易机构也在不断涌现。“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注意到不少媒体报道称虚拟货币在未来很可能大有可为,早在去年一月央行发布消息表示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团队将积极吸收国内外数字货币研究成果和经验,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布的数字货币,实现未来的货币虚拟化。但是与此同时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民众对这一新兴事物缺乏足够的认知,故意混淆视听,将其移花接木变更为国家将推出虚拟货币,因此虚拟货币在国内纷纷打着国家支持大行欺诈之实。 就在区块链、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交易机构等概念逐渐被人们接受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 “在虚拟货币监管的问题上,我国目前仍然是一片空白,处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真空地带。”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对此说道。邓建鹏介绍,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称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但这份《通知》也是目前我国政府部门针对虚拟货币唯一的一份文件,并非是一份有监管性质的法律文件,而只是一种相关部门的姿态表达,提醒投资者警惕注意而已。” 邓建鹏建议对虚拟货币的监管,需要未来在法律中明确其法律属性,在他看来,应当将虚拟货币作为个人财产来看待。而在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之外,邓建鹏还提到了虚拟货币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其面临的风险,将集中体现在交易机构高管道德风险和交易机构自身网络安全等环节。应当从虚拟货币托管、网络安全标准、反洗钱机制、信息披露四个方面,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机构的监管和规制。 (此文系原创,转载时需注明作者与出处。如有侵权,本站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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