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身份 害人者与受害人 “她说不是传销,也不是非法集资,是合法的投资理财。”犯罪嫌疑人李某说的“她”,就是其“上线”、“家长”——“五星”成员周某。据李某交代,她和周某都来自江苏泰兴某村,早年两人各自外出打工,交集并不多。2015年8月,李某从其他渠道了解到“民间互助式小额理财”项目,立即被“金字塔”尖的800万收益吸引。因对邀约人不熟悉,李某不敢轻易投资。可巧,一个月后,李某与周某共赴泰兴的一场婚宴,听闻周某已是村里最有出息的有车有房族,就主动与周某攀谈,并向周某咨询起“民间互助式小额理财”。 周某笑称李某找对了人,随后就将该理财的运作、盈利模式介绍的清清楚楚,并引用有关法律条款证明了理财的“合法性”,周某说自己早已参加该理财项目,已经开始盈利了。 见周某所说,与自己之前所打听到的,完全相符,李某便决定跟着知根知底的周某进行投资。“交钱的时候,她当面问我是不是自愿的?并说如果有疑惑就不收钱了。”见周某如此坦诚,李某更加坚信跟对了人,于是,在短短2年不到的时间,她发展了3个“下线”,经过多次裂变,共发展十余名“投资者”,成功晋升为“四星”级成员。 而作为李某上线的周某,参加该“理财”项目,缘于其聊了2年之久的QQ好友黄某。据周某交代,黄某自称就职于外国某公司,只是兼职理财,赚点外快罢了。“他说投资后,如若反悔,可以随时把投资的钱拿回来。” 周某说,其实就是用49300元本金,去搏一搏赢利800万的机会,即便亏掉49300元,又如何?面对高额回报的诱惑,对黄某了解不深的周某,未去核实黄某所述的真假,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参与了“投资”。只是令周某意想不到的是,在缴纳49300元后没多久,黄某就以出国为由,将自己的上线张某介绍给周某认识,并很快失了联。至2016年6月,张某也失了联。“我不敢跟下面说这个事实,怕说了他们都跟我要钱,因为他们都只认识我,我没有那么多钱……”到案后的周某痛哭流涕地诉说着自己继续发展下线的原因。 据办案民警介绍,此案多名“投资人”已经出现“骑虎难下”的局面。原来,“投资”前是明确可以“随时退出”的,但前提是须找人拿出49300元,将退出者的21份股份和发展下线的事业“继承”下来。无锡籍王某就因为自己的下线陈某要申请退出,又苦于找不到人“继承”,而对“理财”产生了怀疑,遂协同陈某,紧盯着自己的好友兼“上线”李某,多次催要“投资”款。李某被逼的没办法,只能找自己的上线周某出面调解……然而,多次谈判未果,向警方咨询的王某得知自己陷入了变种传销,遂愤然报警。 据了解,像王某这样及时醒悟的传销者很少,大部分参与者都笃信“亲情手拉手,骨肉不分离,上拉下推、左帮右扶,抱团互助、集体致富”的投资口号,认为发出邀约,就是对亲朋好友的提携和帮助,有福同享,一起发财,所以发展下线时,都选择了自己的亲朋好友。于是经济状况拮据的兄弟姐妹、有着十多年交情的挚友,甚至妻儿、情人,都被拉来做了“下线”。直至被抓,“投资者”们才知道自己成了传销头目敛财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