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波经纪人:跟云集沟通过 打开云集微店的网站,就能看到云集微店代言人当红影星吴秀波的形象广告。 在得知云集微店因两年前的“地推模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遭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超过958万元的罚单后,吴秀波的经纪人杨女士于日前独家回应记者,其表示之前完全不了解前述情况。“吴秀波是今年才开始代言的,广告片也是前两天刚刚拍完。” “合作很可能会受影响,给这种商业模式有重大问题或争议的企业代言,明星一是要考虑自身的法律风险;二是要顾及自己的公众形象。”赵占领表示。 杨伟称,公司于今年4月份和吴秀波签的合约,未曾想到这个行政处罚会下来,事情出来后公司就去找吴秀波(团队)做了沟通,目前他们(吴秀波团队)对这件事情还是包容和理解的。 杨女士则向记者回应称,公司法务确实已经和云集微店进行过沟通,云集微店方面给公司法务的说法是(他们遭到监管部门)被罚的时间好像是2016年。“我们完全不知情,但也不能平白无故因为一个消息就如何,也要去了解清楚情况。我们目前还在了解情况,而这需要一个周期。” 杨女士表示,法务正在收集相关数据信息,等收集完再和他们(云集微商)交涉相关的内容。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告代言人是否需要和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其核心判断在于广告代言人是否依据事实,使用过商品或接受过服务,特别是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服务之中。吴秀波代言云集公司,其代言的是云集的公司形象品牌还是特定商品或服务,以及云集三级分销模式是否属于一种直接针对消费者的‘商品或服务’,均不甚明确,故仍存争议。” 在麻策看来,双方解约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但具体的原因到底是吴秀波因(云集微店被罚)案子本身遭受到牵连至损害赔偿(而解约),还是因其形象受到损害而导致解约,这个尚难判断。 (原标题:云集微店30万店主上线吃下线 工商认定传销致吴秀波躺枪)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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