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算不算“传销”? 针对“类似传销”的质疑,贝店运营主体贝贝集团公关负责人对中国网科技表示,市场有质疑声音,是因为大众对社交电商本身结构还不是很了解。目前,社交电商已经进入2.0时代,它的结构特点在于,每个人走向平等,每个人都是分享者,也是消费者,需要形成新的社群和网络形态,才能跟用户走得更近。 中国网科技注意到,公开资料显示,此前环球捕手等多个平台,因运营模式中存在“拉人头”、“多级分销”等问题遭到了相关部门处罚。据一位行业内部人士对中国网科技表示:“这种通过‘拉人头’形式,就是在利用传销的模式在运营。” 北京市君祥律师事务所律师拜北斗告诉记者,从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行为认定标准来看,贝店具备了“入门费”、“拉人头”这两个明显特征,但对于贝店计酬方式,就目前而言尚不能完全定性。他提醒,电商平台在进行销售活动时,应努力避免销售模式与传销的相似性,避免增加违法的风险性。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中国网科技分析,“社交电商的盈利模式主要是将现有流量进行转现,而社交电商平台要做到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注意是否拥有良好用户结构,其次要考虑是否拥有足够流量以及资本支撑。” (原标题:贝店被指利用传销模式运营 回应称社交电商还未被深刻了解)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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