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卷入“预防癌症”风波 在2018年8月份,有安徽省六安市(康美来公司所在地区)市民向市政府去信,举报康美来公司宣传其产品具有治愈癌症等重疾的功效;其兜售的产品“霍山石斛”并未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登记注册,但却在外包装上印有“保健品”的标识。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以转由当地县市场监管局办理。 金寨县县市场监管局方面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该投诉已经结案,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投诉的虚假宣传行为是康美来公司的企业行为。2019年1月,康美来官网发布公告称,六安市官网所举报的“康美来夜听”、“康美来助手”等微信公众号为非法自媒体,且发布的虚假宣传与公司无关。 即便如此,康美来公司在“预防癌症”的说法上仍旧有据可循。在一起产品问题的诉讼中,作为被告的康美来公司在辩护词中称,对外出售的产品是桑黄子实体,而并非桑黄破壁细胞超微粉胶囊。康美来公司在辩护词中认为,桑黄对癌症具有疗效是具备事实依据的。根据启信宝可查,康美来与安徽医科大学确获得“桑黄作为治疗肿瘤药物的应用专利”,但根据康美来的工商资料可知,康美来不具备生产药物的资质。 虽然康美来一直对外宣传“规范直销运营,维护良好的直销市场秩序”,但其存在的虚假宣传问题的事实却是客观存在的。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2017年9月,康美来因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而被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以行政处罚。无独有偶,2018年7月份,广东省梅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相关部门多次组织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行为,辖区内康美来等部分养生场所已停止营业。 2018年5月,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对康美来欺诈消费者案做出一审判决,由于原告程某是以消费者身份对康美来发起诉讼,但根据法院查明,原告程某的身份并不是消费者,而是充当了经销商的角色,因而驳回了原告程某的诉讼请求。 但北仑区人民法院却认证了部分事实,康美来公司生产的康尔肝胶囊、康尔胃胶囊、仙草灵胶囊产品包装标签上的编号为QS341514020115的生产许可证核准的产品为代用茶,康尔肝胶囊、康尔胃胶囊、仙草灵胶囊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康美来公司自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从事桑黄破壁细胞超微粉胶囊的生产,期间曾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但康美来公司并未停止。 在此次案件中,法庭虽未认定康美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原告方消费者的身份不成立)的事实,但却认定了康美来公司非法生产和经营违法产品的事实,且已移交相关部门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