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29日讯】(北青网健康)5月25日,企查查显示,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首次被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元):511183;立案日期:2021-05-24。
公开信息显示,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坐落于苏州国家高新区浒墅关工业园内,注册资金1.2亿元人民币。总投资4.5亿元人民币建立一座集研发、生产、市场营销于一体的综合性生物美容产业园。
此外,5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3865孙艳霞与杜庆红、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简称:《民事判决书》)。据《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5月9日,原告孙艳霞与被告杜庆红、绿叶公司就本案相同理由起诉至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该院经审查后,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遂作出(2019)苏0305民初18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2019年11月7日,原告再次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起诉至本院。经审查后,本院认为原告的起诉构成重复起诉。遂作出(2019)苏0311民初67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孙艳霞的起诉。原告不服该裁定,上诉至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出具函一份,内容为“据投资信访群众孙艳霞反映:贵院在办理孙艳霞诉杜庆红货款纠纷一案中,发现有可能涉嫌刑事案件,拟移交公安机关核查,经我局前期初查发现:杜庆红与李明军、孙艳霞属特定关系,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要件,建议贵院按照民事案件正常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