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直报网北京6月28日讯】(中国市场监管报)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加入世贸20周年。自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加大查处直销违法行为力度,规范直销企业有序发展,着力保障社会安定和谐,对促进直销行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为了总结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直销监管工作的丰硕成果,本版从今日起开设《献礼建党100周年 直销监管工作聚焦巡展》专栏,刊发系列报道,从加强直销监管、开展行政指导、聚焦案例普法、促进社会共治等方面集中展现直销监管工作的创新经验与有力措施。希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从中借鉴经验,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作出更大贡献。 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颁布施行,直销监管工作纳入市场监管职责范围。今年,我国直销行业已经走过15个年头,为促进消费、扩大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年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强监管、优执法、严规范、促共治,推动直销行业进入规范健康发展快车道。2020年,88家获批可以开展直销经营的直销企业共有分支机构823个、服务网点1.4万个、直销员220万人,当年实现直销额111亿元、经营总额1084亿元、纳税51亿元。 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围绕《直销管理条例》实施,商务部、公安部、原工商总局先后颁布4个部门规章、4个公告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就直销员业务培训、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信息报备披露、直销产品范围、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为直销行业规范经营和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随着直销市场蓬勃发展,新问题不断涌现。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出台《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对直销企业经销商监管、规范直销案件查处的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使直销监管向纵深拓展。 为从源头把好准入关,根据2006年商务部、公安部、原工商总局直销工作部际协调会任务分工,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商务部开展直销审批工作,对申请直销经营许可、扩大直销区域审批、直销企业重大事项变更审批等工作,组织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查,为直销企业准入审批工作提供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建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以强有力的监管净化市场生态。2007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建立面向全国省、市、县三级的直销企业信息报备系统和全国直销监管平台,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直销市场动态监管、精准监管提供了基础。 2019年,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直销市场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试行)》,细化直销监管双随机抽查内容和形式。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连续5年开展直销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通过市局、区局及基层所的三级分类监管对直销企业及其经营活动开展精细化管理。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先行先试,根据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信用监管和行政指导。以召开直销企业座谈会、重点走访、行政约谈告诫等方式多管齐下帮助直销企业堵漏洞、补短板,对投诉举报、行政处罚较多的直销企业进行提醒告诫、指导其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