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Q3级别后还可以获得团队业绩分红奖励。团队月总业绩达到10~20万元,Q3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月总业绩2%的分红收益;团队月总业绩达到20~30万元,Q3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月总业绩3%的分红收益;团队月总业绩达到30~40万元,Q3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月总业绩4%的分红收益;团队月总业绩达到40~60万元,Q3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月总业绩5%的分红收益;团队月总业绩达到60~80万元,Q3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月总业绩6%的分红收益;团队月总业绩达到80~100万元,Q3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月总业绩7%的分红收益;团队月总业绩达到100~150万元,Q3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月总业绩8%的分红收益;团队月总业绩达到150~200万元,Q3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月总业绩9%的分红收益;团队月总业绩达到200~300万元,Q3合伙人可获得团队月总业绩10%的分红收益;团队月总业绩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年度总业绩达到1200万元可享受公司股份奖励。 以上便是黔云康品代理模式的具体内容。按照此模式,要做代理必须购买指定的688套餐,想要赚钱就需要推广代理发展人员来升级,才可以获得更多的推荐奖励、复购奖励和平级奖励,直到最高级享受团队分红。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黔云康品”要求消费者购买产品获得代理资格,实为变相收取入门费;设置推荐奖励、复购奖励和平级奖励引诱代理们通过推广人员使其购买产品成为代理来获取利益,涉嫌拉人头;通过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级关系,进而形成团队,设置2%~10%的团队业绩分红奖励,以团队所有成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获取团队分润。“黔云康品”这种“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模式或涉嫌违法违规。 后 记 贵州生命能量科技有限公司为了获取利益将普通的调味料宣传具有提高免疫力、调理各种疾病等功效,欺骗消费者,其“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的代理模式也明显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其实,有很多商家都在夸大产品中“食药同源”原材料的药用价值。众所周知,某些食物或者调料等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比如生姜,性温,有温胃、驱寒的作用。但有些不法商家会把这些药食同源的东西所具有一定药用价值的一面进行无限放大,最后放大到可以治疗疾病,许多消费者因此被洗脑,上当受骗。微商电商调研提醒大家,对于药食同源的产品,大家可以当成一种健康的食物去食用,但绝对不能当成药品去治病,不要轻信别人的话术,谨防受骗 (原标题:乾隆宫廷酱可调理疾病?多级代理、团队计酬模式涉嫌违法违规)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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