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2日讯】(直面商业)孔子曾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意在强调“守信”对于做人和干事业的重要性。而孔子第73代嫡孙孔庆保创立的山东益宝公司却失信于代理商、失信于银行,益宝何以至此? “在疫情影响下,山东益宝公司的经营遇到了巨大困难,如果不中止执行,直销资格有可能被取消,这对企业来讲将会是雪上加霜。”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企业从事直销经营必须经过商务部批准获得直销经营许可,也就是业内俗称的“直销牌照”。 拿到这张“直销牌照”绝非易事,需要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并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以及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这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就是企业要向指定银行缴纳2000万元保证金。而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因欠银行760万元逾期不还,法院强制执行山东益宝公司的直销保证金银行存款808.05万元。 这下,稳如泰山的益宝急了。 贷款逾期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9年6月12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与山东益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合同借款金额为76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6月25日至2020年4月26日,贷款年利率为5.655%,逾期利率按贷款利率上浮50%计收逾期罚息,到期日一次还本。 但贷款到期后,山东益宝公司未能按期偿还本息,于是民生银行济宁分行向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山东益宝公司辩称,民生银行济宁分行陈述的情况属实,但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请中罚息主张,因为罚息属于违约金范畴,约定的罚息过高。 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依照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山东益宝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民生银行济宁分行偿还借款本金7600000元及利息、罚息。 如果山东益宝公司按照法律判决如期还款,那么这场官司也就画上了句号。可是他偏不,还由此掀起了一场关于“直销保证金”是否可以如此使用的激烈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