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产品,暗示抗炎 截至目前,妖美人不仅进军了消毒产品领域,同时也布局到了化妆品市场当中,该品牌旗下的“妖美人胶原寡肽修护面膜”已备受代理商们的青睐,经查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平台,我们发现该产品的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1029711”,也就是说,这款面膜就是一款普通化妆品,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资质都不具备。但在官方公众号的介绍下,在该产品外包装的下方却出现了“抗过敏、抗炎”等与化妆品用途并无任何关联的广告语,该面膜所含有的积雪草、母菊花等成分同时也被指出具有医疗作用。 根据《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词语: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显然,妖美人的官方宣传平台将化妆品包装出“抗炎”功效超出了化妆品定义,属于超范围宣传和宣传医疗作用,属于违规宣传。《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为禁止标注的内容,其中就包括“抗炎”、“消炎”等关键词。 当然,消费者或代理商们也很有可能会被这样的宣传方式所误导,进而误以为该产品也具有其所含成分被包装出来种种功效。《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