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1月28日电(市场导报报道)一台上网电脑,一张破旧的桌子,在简陋的出租房内却可以联系全国各地的“上家”和“下家”。和传统传销相同的是,网络传销也以“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生存着,和传统传销所不同的是,利用了更先进的设备。 说到网络传销的危害,办理过相关案件的工商、公安部门最有感触:危害极大,有些网络传销连销售的产品都没有,纯粹地“发展下线”,已成为社会“毒瘤”。网络传销已经成为危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产生群体性事件隐患等方面的一个重要源头,比传统传销危害更大,影响更广。 警惕:网络传销正在悄悄“发展壮大” 根据群众举报,在公安部门大力支持下,金华市工商局婺城分局曾查获这样一起网络传销案子。当事人张某利用所谓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三网合一”(互联网、专卖店网和消费网)进行传销,案发时张某经营额超过313800元,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查中发现,张某涉案的非法经营数额增达60万元之多,涉案的下线人员达2000余人,涉案的地区有浙江、江苏、福建等三个省,当事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类似利用网络进行传销的案子还有不少 此前,金华市工商局还查处过一起利用境外计算机服务器的网络传销案件。2009年5月8日,金华工商部门对王某设在金华市金茂大厦31楼D座的产品推销点进行了检查。发现王某、金某、金某某等是总部设于香港的某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在金华地区的营销模式主要推广者,涉嫌以软件增值服务卡为载体从事传销活动。事实上,这些“增值服务卡”并非实物,所谓“一张卡”就是在公司网站上的一个账号及相对应的密码,但每张售价却高达999元。 王某等人的营销模式通过两个途径获取收益,一是通过所购买的“增值服务卡”登录公司网站点击广告获得的有偿看广告收益,二是以传销模式推销的收益。一次性购买5张这样的卡即可成为“零售经销点”,一次性购买1500张就可以成为“一级代理商”,一次性购买5000至30000张则能成为“区域代理商”申请加入的“入门费”是一次性至少购买5张卡且必须有介绍人,参与者的营销业绩若满足公司设定的团队计酬条件,则可向上一层级晋升,晋升的级别越高则返还的奖金比例越高。涉案当事人王某只用了半年时间,就成为“一级代理商”,被她“发展”的金某、金某某也都是“一级代理商” 以所谓的“通币”(在网站上自设的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等值)为媒介,对奖金的兑现设置了必须要经过公司审批和扣除每笔8%手续费的限制条件,再加上买入越多、级别越高、返利越多的诱惑,欺骗参与者不断地加大投入,以求高额回报,发展势头相当迅猛。端坐家中,点点电脑即能赚取巨额收益,难以抗拒的诱惑,以至于个别传销者出现欲卖房、举债求购这些卡,社会危害巨大。 “近年来,在全省各级相关部门的重拳严打之下,非法传销活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也使我省没有成为全国传销活动的重点省份,但互联网上的传销活动却有愈演愈烈之势。浙江不仅是市场大省和民营经济大省,更是网络经济大省,网络传销活动也较为突出。”浙江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网络传销正在悄悄“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 据浙江省工商部门统计,从2009年以来共查办各类网络传销案件数十起,案值高达六千多万元。 揭露:撕开网络传销的面纱 说到传销,很多人都认识到了它的危害性,但是对于网络传销却认识不足。很多以“电子商务”、“网络购物”、“资本运作”等名义出现的网络传销让部分人因缺乏清醒认识而深陷其中。 那么,网络传销又有哪些存在方式呢? 《市场导报》记者从浙江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从目前防控和治理的实践来看,网络传销仍有着它的特点。 “最简单的网络传销就是运用网络技术和平台,以购买商品为名的传统传销的网络版。”浙江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种模式下,参与者通过购买产品,取得发展下线会员、获取公司各类返利款、奖金资格,随后各自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发展会员数量、层次以及购买产品的数量计算给付上线报酬,非法进行网络传销活动。 舟山市工商局普陀分局2010年11月份曾查获这样一个案子:龚某在宁波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从事营销工作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在该公司所办的网站上自行制定营销模式为该公司推广“麦迪莱登”牌西服。也就是说,要求参加“麦迪莱登”牌西服营销的人员须先缴纳10000元购买1套“麦迪莱登”牌西服成为凯特商城网站上的注册经营会员,才有资格发展其他人员成为该网站上的注册经营会员(即该参加人员的下线会员),并从中获得推广奖及根据发展的下线会员业绩获得3个层级分红。不足一月,龚某已绍发展下线会员12人,违法经营额达12万元。 还有一种网络传销是通过点击率来计算业绩的,这种网络传销更具有网络的特性。据介绍,这种模式大多采取变相传销运营模式,参与者只要缴纳一定会费,便能注册一个用户ID,成为初级会员,每隔一定时间点击一次相关软件或网页就能获得一定积分(积分可以一定比例兑换报酬);而发展一名下线则能获得较高数额积分,并可获得一定比例下线会员的会员费作为奖励以及多级以内下线赚取的积分。 浙江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这种模式在本地、家中都可以进行,所以较以往的传销模式更具隐蔽性与迷惑性,参与人员也有所增加,社会危害也更大。永康市在20余名“社区联络员”的举报及大力配合下查获的一起涉案金额达200万元以上的网络传销大案“快乐六天”,卷入该案的已达一千多人。 此外,还有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就是在网络上以通过购买消费卡、手机套餐为名义发展会员,已脱离了销售现实产品的外衣,其本质就是以下线交纳的入会费来支付上线的奖金,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型的“传人传销”。 杭州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就查处过一起这样的案件,当事人魏某认购了一个E类MDG套餐成为代理商后,以直推奖、代理商津贴、积分奖、全球分红、股权奖等高额回报为利诱,通过推荐他人认购“MDG”套餐发展人员,通过登录该公司注册在香港的网站,完成认购套餐、确定上、下线人员、获取注册卡、通讯软件提取码、查阅奖金等事项,然后在MDG公司指定的银行开户办理一张银行卡,用于支付认购套餐费用和获取的奖励等资金汇入。金华查获的“IPC异业联盟”网络传销案件也是采取类似此种模式。这种类型是当前利用互联网传销最为猖獗也最为普遍的类型。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传销者大多以“先进科技”、“先进营销模式”为噱头诱骗“下家”,形成跨地区的网状结构,其危害性要大于传统传销。 支招:网络传销的五大发现机制 “网络传销更加隐蔽,因此打击网络传销不仅要有面上的整体防控,更要有对违法网络传销主体点上的重点打击。”金华市工商局经检处相关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近年来该市先后查处了世界通增值服务卡、温州肽康生物、南京庞瑞“量子营销”、广州易讯传媒等多起网络传销案。“个案的查处始于网络传销主体的锁定,纵观我们的执法实践,得益于情报信息为主导的案源监测发现五路径。” 在查处了一批网络传销案件之后,金华市工商局在打击传销方面摸索出一些经验,特别是对于如何发现网络传销有着他们独到的看法。 发现网络传销的第一条途径是通过网上监测平台。依托浙江省工商局开发的网络监管软件,探索增设网络传销监测模块,以相关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了举报和巡查并重,以网络情报信息为主导的网络传销发现平台。 通过加强信息研判,过滤提炼关键词数据,如网络直销、纯资本运作、网赚等,建立了网络传销的关键词库;通过多方采集各类传销组织和传销主体的信息,建立网络传销违法主体信息库。关键词库的设置是一个不断更新的过程,意在通过传销形式的表述解决网站搜索准确性问题,违法主体信息库重在发现传销组织是否在本辖区落地的问题。网络传销巡查平台借助工商外网的经济违法案件举报平台设立,巡查登记在册市场主体、重点网站、重点商务网站三大主体,通过对各种网上信息进行选择、筛选,进而发现网络传销信息或者网站。通过监测平台锁定涉嫌网站,知晓传销组织总部和服务器地址,关注本地会员IP地址从而确定传销参与人员。在今年的网络打传中,多个涉案线索均来自于该平台的监测。 常规的责任区监管巡查和12315举报受理也是二条获得网络传销信息的渠道。任何网络传销都需要每个具体个人在网下操作落实,责任区监管干部走在基层,直接面对商户、百姓,可以“道听途说”致富项目,进而从中甄别网络传销线索,甚至可以直接确定参与人员。通过参与人员追溯到涉嫌网站,进而监测该网站全面掌握该传销组织的运行模式、会员布局等相关信息,为打击工作奠定竖实基础。从12315举报、投诉中获取案源也是一种好办法,在已经办理的网络传销案件中很多线索最初都来自“12315”的举报记录。 此外,部门的移送和专业情报员提供的线索也成为查获网络传销案件的有效途径。值得一提的是,金华工商部门在各大小市场、基层办公场所普遍设立举报箱,设立接诉员,完善举报制度,借助舆论和社会监督,建立并完善投诉举报制度。 拒绝传销小知识 传销新变种——网络传销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互联网逐渐普及,中国网民数量已经接近5亿。传销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将传销移植到网络上。传销在网上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宣传性质的,就是在网上开辟专门网站,集中发布传销信息,诱骗网民上当。这些信息往往以“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网上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面目出现。还有一种是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就是在互联网上发展人员,要求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积分、返利等,并且要求继续拉人加入或发展下线,所发展的人数越多,获得的报酬就越多。这些就有可能是网络传销骗局。请提高警惕,避免误入传销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