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10月17日电/随着政府打击,传统传销日渐式微,但网络传销逐渐成为传销主要形式。由于网络传销具有欺骗性强、隐蔽性强、虚拟性强等特点,给相关部门的监管带来很大难度。 渉案金额大 重庆市工商局发布了上半年查处的三个重特大网络传销案,即涪陵帅拍网络传销案、珠海赛虎网络传销案和“金缘购物联盟”网络传销案,其涉案金额和涉案人数均惊人。 新华社报道,据查,帅拍公司2011年4月成立时,只是一家注册资金30万元的软件公司,但在2011年8月通过“返本壹佰”进行网络传销后,“神话”般地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发展各级代理商1584个、联盟商家24995户、消费会员38.76万人,成为总报单金额达119亿元的“超级大公司”。 涪陵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向国忠告诉记者,“返本壹佰”宣称缴纳2-3万元不等保证金成为代理商、加盟商,就可享受其每天营业额0.2%-1%不等的提成和返利,在代理商、加盟商处消费并缴纳消费额15%服务费的会员可获取返利,直至返回其消费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所谓100%返本金)。 珠海赛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打着“个人消费返现”旗号,实际上不存在任何消费,会员所得的“返现”是靠已加入的会员不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公司收取入门费后再返给会员。2012年2月18日至4月25日,就发展会员6.9万,涉案金额6900多万元。 “金缘购物联盟”以投资虚拟游戏股票为诱饵,从2010年12月开始,通过“推广奖、平衡奖、管理奖、分红”等资金分配模式不断发展下线,吸引1.6万人投资购买其网站上的虚拟股票,涉案金额6000多万元。 重庆市工商局局长黄波说,近年来随着国家打击力度加大,传统的传销很难立足,网络传销却打着“股票分红”、“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连锁经营”等幌子大行其道。 危害广查处难 重庆市工商局执法局直销监管处处长郭春雷说,网络传销虽然本质上与传统传销没有区别,但形态上已发生变化,呈现几大特点: 一是欺骗性强。网络传销组织很善于包装自己:“金源购物联盟”借用有一定公信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收钱交易,并且虚拟“股票”进行买卖,有严格的开收盘时间。“涪陵帅拍”定期将纳税凭据公布到网上以制造合法经营假象,还向贫困家庭捐款做“慈善”。另外,几乎所有的网络传销平台都假造牌匾、证书等,以迷惑会员。 二是虚拟性强。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这一特征,以各种名义搞“空手道”。涪陵帅拍网络传销案、珠海赛虎网络传销案和“金缘购物联盟”网络传销案等网络传销案中,操作都是在互联网上完成,而所谓的“股票”等产品是虚拟的。 三是隐蔽性强。网络传销发展会员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大多用户名是假的或代号,彼此间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资金交易通过银行转账,这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暗。 四是危险性大。网络传销利用互联网特点,突破时空限制,短时间内就发展到全国各地,吸收巨额资金,社会危害性极大。在涪陵这样的三峡库区地区,群众生活水平普遍不高,收入来源较窄,一旦资金链断裂、传销组织崩盘,将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由于网络传销的隐蔽性很强、虚拟性强、涉及范围广,造成取证困难,监管部门即使发现其可疑,也很难在短时间内予以判定并采取措施,这就给其留下继续膨胀时间,危害性加剧。”向国忠说。 打击须“三早” 周京平、郭春雷等办案人员说,由于网络传销发展快、危害大,要有效打击须做到“三早”,即早发现、早取证、早控制。 “网络传销发展迅速,等到公安机关介入时,往往涉及面已很广,最好能够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这要求‘早发现’;网络传销取证难,尤其在崩盘之后,很多证据可能会被很快毁灭,从而使非法传销者逃脱法网,这要求‘早取证’;非法传销者往往在资金链断裂前,选择卷钱逃逸,这要求对他们‘早控制’。” 记者调查发现,公安、工商部门是打击传销的主要部门,但在网络传销中,工商部门缺乏调查取证手段,造成迟迟无法对传销进行定性,从而不能及时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而公安机关虽然拥有调查取证手段,但需要在已经定性前提下才能介入,很多网络传销正是借助这个“矛盾”得以快速“发展”。 周京平建议,鉴于网络传销目前已成为全国性课题,可建立国家层面研究平台,以对最新的网络传销进行研究,并对各式各样的传销进行定性,以便于执法机构及时采取行动。 郭春雷建议,建立工商、公安等监管部门合作机制,针对网络传销特点,利用公安部门技术力量,对网站后台数据破解和调取,帮助工商部门进行取证,从而及时将打击手段从行政手段转移到刑事手段。▲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