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2月6日讯】(记者 肖潇)《直销管理条例》实施已8年了。今天的直销行业发展,在监管上遇到了很大的矛盾,这就是直销企业“集体违规”的问题。8年后,对《直销管理条例》的某些规定要不要作修改,这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如果需要修改,那就是对发展中遇到矛盾就要作进一步的规范,以形成新的适应直销行业现阶段发展的法规条文。 记者多次与直销专家、直销企业负责人以及直销员谈到了多层次直销的问题。虽然大家表述的方式不同,但基本的意思却是一致的,这就是《直销管理条例》的某些规定已不适应当前直销发展的新形势。直销企业要在“规范中发展”,就必须得“创新”,就必须千方百计保留多层次直销的精髓,不然,被“规”在单层次直销的“范”内,直销企业就会在发展中受挫。“哪家直销企业不是多层次的,不搞多层次,直销企业就死路一条。”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企业家说。还有一位也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企业家更直率:“不允许多层次直销,政府的做法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必须要作必要的修订。”但是,据记者了解,业内人都知道直销企业在“集体违规”,但政府对《直销管理条例》要不要作某些修改,还没有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直销经济理论专家欧阳文章告诉记者,8年来,直销企业在“规范中发展”要有多艰难就有多艰难,抓人、罚款几乎每个直销企业都挨到过。他认为,《直销管理条例》实施的8年,是直销行业“规范中发展”的困难阶段,现在政府要引导直销企业向“发展中规范”的阶段过渡。 什么叫“发展中规范”?欧阳文章说,对直销行业发展中遇到的必须解决的问题,要通过修订《直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达到新的规范化发展。目前业内对《直销管理条例》中规定禁止多层次直销、不允许跨区直销等有不同意见,因为这两个方面,直销企业都在“违规”,政府虽然在“默认”,但行政法规毕竟是有法律约束的,基层监管部门动辄抓人、罚款已让直销企业叫苦不迭。一位直销员告诉记者,他明明在推销直销企业的产品,可当地的公安偏偏说他是传销,后来交了5万元才被“保释”出来。他说:“禁止多层次直销,我们直销人员被罚多冤啊!”为了改变直销企业“集体违规”的局面,许多直销企业负责人都认为要对《直销管理条例》作某些修订,形成了一个新的法规条文,允许直销企业实行多层次直销和跨区直销。 “规范中发展”与“发展中规范”是承前启后的关系。许多专家建议,政府要认真总结《直销管理条例》实施8年的基本经验,为修订《直销管理条例》作必要的准备。据有关人士透露,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近召开了直销监管部门、大学研究专家和直销企业代表参加的研究《直销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会议,已对多层次直销问题展开了调研。南京大学直销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董伊人指出,从目前的情况看,直销企业实行多层次直销和跨区直销已成事实,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精神,修订《直销管理条例》已迫在眉睫。中国市场学会直销专家委员会专家秦永楠也认为,如果对《直销管理条例》不再修订,让直销企业继续“集体违规”,受伤害的只能是在直销市场奋力拼搏的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直销企业都在热切期盼政府作进一步的调研,尽快修订《直销管理条例》,让直销行业在新的法规框架下谋求新发展。 “发展中规范”是政府的事还是直销企业的事?欧阳文章认为,这是政府和直销企业共同的事。他说,现在直销企业报喜不报忧,不敢说自己搞多层次直销和跨区直销,而政府监管部门由于听不到直销企业的真正呼声而对修订《直销管理条例》没有积极性。“解决这个问题,政府监管部门必须要深入到直销企业,甚至要深入到直销市场第一线。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要如实把意见和建议向政府监管部门反映,这样,政府才真正感受到修订《直销管理条例》的紧迫性。”欧阳文章如是说。▲ (本文照片为资料图片)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