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与诱惑 分销代理模式成为微商涉传的敏感地带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注意到,关于微商的看法,外界普遍认为微商就是传销的一种,但翻开现在的微商的运营操作,由于微商个中乱象太多,确实挺多微商与传销脱不掉关系。比如,以多层次关系链的会员购物高额返利模式。大多数的主流微商,更偏向属于直销模式。传销是多层次直销中的一种,主要区别是传销收取高额入会费,而多层次直销一般不收入或少收入入会费。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定义,如果直销收入分配计算超过三级以外的,即可认定属于传销。因此,现在的微商模式,以三级分销为主流代表,比如微商城里面的三级分销系统。 为什么说三级分销只是看上去很美(实际就是涉传的原罪)?其实,三级分销作为一种以社交关系为基础的销售应用,但三级分销操作起来难度是挺困难的,比其他销售模式难度要更大,并不具备中小企业参考意义的。现在淘宝客模式的三级分销模式被青睐,但如果从微商销售市场而言,三级分销模式的销售额连团队化微商代理囤货模式的零头也没有。 为什么搭上系统化的三级分销,还不如别人直接拉代理囤货呢?因为三级分销中,销售的角色是特别模糊的,当一个人员依靠其他二级的销售获取收益,只要他的二级人员足够多的时候,他的完全依靠二级躺着赚钱,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的三级分销,参与人数(分销商)挺多的,但就是实际没有几个卖出去产品的。由于微商做的三级分销处于犯罪边缘,很多微商追求暴富,禁不住诱惑而从事涉嫌传销的活动,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