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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民:标本兼治 争创无传销城市

时间:2012-09-26 04:08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
  直报网北京9月26日电(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今年上半年,沈阳市再接再厉,将辖区内新民(县级市)的传销活动清理干净。截至目前,沈阳市已有12个区、

 

直报网北京9月26日电(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今年上半年,沈阳市再接再厉,将辖区内新民(县级市)的传销活动清理干净。截至目前,沈阳市已有12个区、县(市)实现了“无传销区(县)”目标,剩余新民市的打传成果,正待辽宁省打传办的审批,沈阳市距离争创无传销城市的目标已接近实现。

沈阳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副局长王伟民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打击传销违法活动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执法工作,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这项工作,沈阳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维护稳定、明确责任、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打传指导方针,不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使传销违法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综合治理 齐抓共管

王伟民表示,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需要综合治理的工程。因此,沈阳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做了大量协调工作,目前在各区、县(市)都形成了政府组织,工商、公安部门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的打传工作格局。根据情况变化,按照辽宁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最近沈阳市重新调整了市打传领导小组的成员组成和分工,各区、县(市)也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进行了调整,这将为下一步开展打传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严打是打传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在沈阳市打击传销动员大会上,主管工商、公安的两位副市长参加会议,并分别作重要讲话,充分体现出领导的重视程度。打击传销的主力军是公安和工商机关,在严打传销工作中,公安与工商机关的协调配合,发挥出了合力作用。几年来,沈阳市公安机关、工商机关本着对百姓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冲锋在打击传销的最前沿,无论哪个部门接到辖区有关传销的举报,都能互相沟通,协作配合,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标本兼治 实现“三无”

从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起步,到创建无传销区(县),现在正努力争创无传销市,沈阳市的打传工作一步步走来,步步艰辛。王伟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打击传销是一项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广泛宣传,在社会上形成浓厚的打传工作氛围十分重要。

首先,沈阳市打传工作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总体要求,抓住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在每年的打击传销工作总体安排中,在每次打击传销集中行动中,工商机关都要做大量的宣传报道。

其次,自2008年开始,沈阳市积极开展了“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通过基层工商所、派出所的同志深入社区,广泛宣传,使社区的群众认识到传销的危害性、骗人害人的本质,提高了他们的防范意识,发现苗头及时举报,露头就打,使传销在社会上无藏身之地。

逐级负责 消灭死角

据悉,由“一把手”挂帅,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消灭打传死角,保持打传高压态势,在沈阳市打传工作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王伟民告诉记者,为使打传工作落到实处,沈阳市工商系统层层签订责任状,即市局局长与各县(市)、区工商分局长;分局长与工商所长;工商所长与管理员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在工商系统外部,正在逐步推广工商所与街道(乡)、社区(村)、宾馆企业负责人签订责任状。由于打传责任下分到人,又充分发动了社区群众,从而极大地加强了传销的发现能力,为实现“露头就打”的打传方针奠定了基础。

结合辽宁省工商局的考核办法,沈阳市工商局制定了《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单位、工商所、管理员都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工作不到位的,不能及时发现传销活动或发现了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查处取缔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随着沈阳经济的不断发展,开发区越来越多,其管理面积也越来越大。根据这一情况,《考核办法》将高新技术等5个开发区分局纳入到打击传销考核范围,做到了全市所辖区域无传销监管盲区,保证了对传销的打击和防范不留死角。同时,沈阳市工商局强化了执法督察工作,每年深入各县(市)、区进行执法督察20余次,仅去年就到重点地区新民市督察、指导7次。▲

责任编辑:朱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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