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银行”系列调查报道之二 法律人士:“天天银行”股权众筹涉嫌庞氏骗局 【直报网9月28日讯】(《今日财富》 吴泳)互联网金融公司,可以自称“银行”吗?这是否涉嫌误导投资者? 2000元就能购买“原始股”,投资几万元,3、4个月就能回本,短期内就能获取100%~200%的利润。这种自我宣传和运作,是否已经涉嫌非法集资? 目前,上海乃至全国,在“天天银行”注册的中小投资人,已近16万人。其中不少是在拿自己的退休金、养老费在博弈,如此“投资”,是否存在血本无归的风险?普通投资人应如何规避和预防? 面对目前如火如荼的“互联网股权众筹”,多位研究者和法律人士表示,即使是完全中规中矩的“股权众筹”,也存在诸多风险,并非老少皆宜。 律师看法:已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像“天天银行”这样以原始股份和丰厚利润承诺作回报,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公开募集资金,且目前所谓的“股东”至少已超过200人,这是否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这种“股权众筹”行为,是否需要特定的资质和核准? 对此,上海汇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程金海博士认为: “银行”在社会约定俗成的语境里,指的就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就是大家通常认知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等。 尽管“天天银行”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天天银行”只是他们的金融平台的称谓,并非企业的正式名称。但无论该公司的对外宣传,还是面向全国投资者的“天天银行系统建设培训”,抑或网站、微信、名片,都是突出“天天银行”品牌的。其投资者提起该公司,也大多称为“天天银行”。 程律师认为,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自称“银行”,很容易让客户产生混淆和错觉。 其次,对于股权众筹,国家相关法规有明确规定:必须面向合格投资人,且投资人对单个项目的单次投资必须不少于100万元。“像这样几千元、几万元就能购买‘原始股’投资的,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正当权益,法律是不允许的。这种行为已违反相关法规。” 第三,什么样的企业才有资质面向社会开展股权众筹,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