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某某传销“圣莲红景天”系列产品案 一、案例 侯某某于2006年3月份开始,在林州市河顺镇范围开始从事传销“圣莲红景天”系列保健食品至今。截止被查获之日,侯某某共发展下属20人,以世界民建自富基金总会(自命名)的名义共销售产品18842元,收取会员费2158元,共获业绩报酬2000元。据当事人口述,一份产品1600元,销售一份产品获报酬180元。 二、处理结果 林州市工商局认定,当事人侯某某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林州市工商局对其作出没收非法财物口服液14盒、补酒10瓶、胶囊4盒、片剂11盒、富钙片29盒、茶10盒、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圣莲红景天的传销人员,自称是什么什么教授、专家,夸大其词的告诉患者病情有多严重,吃了他的药就能治百病,一个疗程3000多元,去的大多都是老年人,欺骗老年人的多年积蓄!我也是其中一员,上网搜索后才知道他们的真实内幕,为了不让他们继续害人所以才发此贴,请工商局引起重视,尽快处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圣莲红景天在栾川的传销地点:新亚饭店斜对面,康乐大药店隔壁,黄金交易二楼西,一套单元房里。▲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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