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维权却收到新的合作协议 王龙(化名)曾经组织过客户参加工厂的消积分活动,不少公司会员也曾前往公司总部去讨要“说法”,希望自己没有卖出去的产品,公司能够退货。公司的回应是,按照合同的要求,不予退货。随后,一些会员却收到了公司给出的一份新的合作协议,上面显示: 前期,因市场变化,乙方销售业绩波动,销售奖励等问题乙方暂停了推广销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乙方继续推广甲方膳常品牌等事宜达到如下协议: (1) 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膳常品牌系列产品推广活动,甲方同意将乙方销售总额的50%作为乙方的推广奖励。另外的50%乙方须及时打款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 甲方同意再提取销售额的20%款项,作为乙方处理支付原有会员的购物券奖励。甲方开具余下销售额的30%票据给乙方。 (3) 当乙方原有会员的购物券奖励发放完毕后,甲方不再发放销售额的20%给乙方,此后的销售奖励政策另外协商制定。 王龙(化名)等不少人质疑新的合同条款是在打擦边球。 本网辗转找到了一位会员于2017年与南京福人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膳食纤维爱心科普工程会员合约书》,其中显示: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乙方购买膳食纤维爱心科普工程产品后,无条件无理由拥有7日后悔权,同时与该次消费相对应的会员资格自动丧失。甲方应承担的与本合约或者相关交易相关的责任总额不应超过甲、乙双方最后一次交易金额的2倍。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均不对任何后果性的、特殊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的损失、赔偿或者开支承担责任。 本网拨打了南京福人膳公司的400电话,却无人接听。随后,本网打通了南京福人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许姓负责人的电话,就公司退款退货的制度向其咨询。许先生表示,《会员合约书》上有规定,无条件无理由拥有七天后悔权,超出一个月时间,我想这是没问题的。如果说间隔了三个月或者半年,讲句实话,这个东西我不可能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