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18日讯】(现代快报)网上公开资料显示,陈某1989年毕业于卫生学校,毕业后,他先后在宿迁市皂河医院、宿迁市骨科医院等地工作。宿迁医疗改革全面推开后,几户所有的医院全部改为民营,作为乡镇医生的陈某也迎来了自己的“人生转机”,他与几位股东合资买下宿迁市区某医院的牌子,并担任医院董事长兼院长。 接手医院后,陈某为了医院的发展费了不少心思,由于医疗市场竞争激烈,医院要上新的医疗设施,他开始向亲朋好友借款,并组织医院职工内部“集资”。 如果说,此时的陈某在医院内部的“集资”,还是为了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提高市场知名度,还属于可控制的范围。那么不久之后,医院搬入新大楼后面向社会的大范围集资,则成了陈某个人和医院发展的转折点,最终雪球越滚越大,导致大量债权人涌向医院要钱,非法集资案爆发,陈某也主动投案自首。 陈某的医院所买的新大楼是一座投资1.6亿元的烂尾五星级酒店,共23层高。媒体报道称,2009年,当时医院买大楼“大手笔投入了近2亿元”。也就是这时开始,越来越多的人把钱借给医院,借钱多,付的利息也多,最终医院支付不了巨额利息而在2015年被政府接管,陈某本人也被警方控制起来。 法院查明,在2009年1月至2015年6月间,这家医院以扩大经营规模等为由,许以较高利息,先后向医院内部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6.5亿余元,涉及2300余名集资参与人,案发前返还3.4亿余元,尚欠3.3亿余元。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利用医院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陈某作为医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这家医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四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医院将未退还的部分,返还相应集资参与人。 一审宣判后,医院以及陈某均表示服从一审判决,未提出上诉,该案一审判决现已生效。 (原标题:宿迁一医院向2300多人非法集资6.5亿元) 责任编辑:一然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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