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肯定2009年6月与大陆签署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 互助协议后合作管道畅通,藉以印证两岸关系发展对台湾的正面助益。
【中直社 台北4月20日电】( 《中评网》 记者 倪鸿祥)马英九18日下午在“警政署”嘉勉破案有 功人员时,特别肯定“警政署”2009年6月与大陆签署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 协议后,从此双方合作管道非常畅通,藉以印证两岸关系发展对台湾的正面助益 。 据中评网报道,马英九表示,“警政署”2009年 6月与大陆签署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协议后,从此双方合作管道非常畅通, 尤其打击诈欺犯罪上效果非常显着;目前为止双方共同逮捕4700多位诈欺犯;5 年前几乎人人都接过诈骗电话,现在却非常少;2005年时诈骗案最多有4万1千多 件,去年减到2万初,足足减少一半以上;2006年统计诈骗金额统最高达新台币 185.9亿元,可是去年诈骗金额降到41.97亿元,降的幅度达四分之三以上。 他指出,这代表两岸关系不止是贸易投资或文化 教育的交流,在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上也有非常显着的成绩,所以也要感谢大陆 方面公安部门给予的协助,让二嫌在最短的时间就能逮捕归案送回台湾。 ▲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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