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7月31日讯】(第一财经日报)“降费率”是今年社保改革的关键词之一。企业社保负担过重备受社会诟病,尤其是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企业效益普遍下降,降低费率的呼声日渐强烈。 根据目前我国社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累计,企业承担30%左右,个人缴费11%左右,整体社保费率超过40%。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也坦承,综合五个险种的主要情况来看,总体是偏高的。 继3月1日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之后,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又联合发出通知,自10月1日起降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初步测算每年将为企业减负270亿元。 至此,今年初国务院制定的降低社保费率的目标全部实现,而受收支压力逐年增大的影响,占到社保缴费三分之二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率短期内很难下降。 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是2003年制定的,是依据当时国民经济行业数量和分类,按照工伤风险程度的高低,将各行业划分为三类: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并分别执行0.5%、1%、2%左右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 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之后,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政策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降低0.25个百分点,实际平均费率从目前的0.9%左右降至0.7%左右,降低0.2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