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是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的基本原则。据两部委初步测算,工伤费率降低之后,全国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0亿元。 具体到不同的行业,由于行业标准采用了新标准,与原费率政策的基准费率相比,在可比的86个行业中,有74个行业的基准费率标准降低,占到了86%。 自中国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以来,工伤保险基金的结存规模不断扩大,近几年每年都以上百亿的速度递增。截至2014年底,累计结存(含储备金)规模已达1129亿元,平均可支付月数已超过了24个月。 人社部工伤保险司负责人明确表示,累计结存资金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与工伤保险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筹资原则不符。 下一步人社部会严格控制工伤保险基金的累计结存规模,将基金累计结存(含储备金)正常规模分别控制在12个月和9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超过18个月、12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应通过适时调整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或下浮费率等措施压减过多结存,促进基金结存回归正常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