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小额分散原则,个人最高借款100万元 李均锋表示,未来对网贷业务的监管,重点在于业务基本规则的制定完善,而非机构和业务的准入审批,应着力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 《办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负面清单界定网贷业务的边界,明确网贷机构不能从事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特别是,根据征求意见,增设不得从事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不得向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等。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法与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涛说,目前很多网贷平台的确在大量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私募公募化操作,也有很多平台以此类业务为特点。不得从事有关债权转让行为的规定,将对此类业务和平台产生重大的冲击。可以说,关掉了市场中的模糊地带和打擦边球的情况。 《办法》引导网贷机构遵循小额分散原则,明确规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具体来说,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对此,拍拍贷总裁胡宏辉指出,这个贷款额度限制会对相当部分的平台造成影响,特别是以企业贷为主的平台,很多的不合规平台都会在这个过程中被淘汰。 尹振涛说,在不得拆标、不得拆期等规定下,这一规定对现有的网贷平台的业务影响很大。但在执行中,由谁负责监管和查询借款人在其他平台的借款情况仍存在执行难点。这一规定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建立全国范围的网贷中央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