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靠罚也靠“法” 罚款几万元,不足以对刷单平台形成震慑。一批刷单平台被查处,又有新的不断出现。消除监管盲区,要加大处罚力度,也要完善法律法规 今年初,阿里巴巴起诉刷单平台“傻推网”涉嫌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向其索赔216万元。该案是全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团伙案,目前尚未宣判。 调查发现,在“傻推网”上注册后发布刷单任务的商家有3000多家,发布刷单任务32万余件,涉及刷单金额2639万余元,违法所得36万元。尽管当地监管部门对其处以8万元罚款,但阿里巴巴方面认为:“这不足以对其形成震慑,也无法弥补平台和消费者的损失,因此我们决定起诉‘傻推网’。” 除“傻推网”之外,执法部门最近还查处了“整点抢”“牛刷刷”“领啦网”“蓝天碧水”“蓝天网”等刷单平台,但仍有新的刷单平台不断出现,存在明显的监管盲区。 数据是互联网公司的基石,而刷单造成的虚假繁荣破坏了数据的真实性,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此外,刷单破坏卖家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环境,增加优质服务卖家的生存难度;平台氛围和信用体系也面临冲击,造成消费者和卖家黏性下降。 杨勤法认为,电商平台和消费者一样,属于刷单的受害者。平台可以查处某些刷单的网店,进行警示或关闭,但没有明确的执法权。另外,由于电商平台上店铺太多、规模庞大,平台能够采取的措施并不多,难度很大。 早在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就明确,不得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对于违反者,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由于违法成本低,违法获利高,不法分子就有以身犯险的动力。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认为,治理刷单现象,首先要加强处罚力度。我国可以借鉴国外交通部门、航空公司的做法,对于刷单“见一起严查一起”,挤掉违法分子的盈利空间。同时,对于隐蔽化的刷单,要运用智慧化的监管手段,实现以网管网。 消除监管盲区,既靠罚,也靠“法”,要完善法律法规,形成监管合力。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组织有关互联网企业组建“反刷单联盟”,共享反“刷单”信息,这对打击网络刷单行为是一个利好。 武长海呼吁,刷单透支电商发展的未来,从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看,互联网企业间要形成联动,发现违规店铺,及时全网通告,让该店主在所有电商平台无法经营,营造“都不刷单”的公平竞争环境。 (原标题:刷出的好评,你信吗?)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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