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3月4日电】(《扬州晚报》 记者 刘娟)近日,高邮市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张万兵、曹刚提起公诉。至此,“新加坡陶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自由连锁销售”系列传销案件基本告一段落。 统计显示,至案发时,该传销组织成员已达上千人,他们中,以亲戚、朋友等关系者居多。自2011年3月至今,该传销组织中已有28名组织、领导者被高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现已有26人被判刑。 这个传销组织有何魔力,让亲情沦陷?是什么样的“诱饵”,让上千人“上钩”?面对如此庞大的传销组织,高邮警方又是如何深入虎穴破案的?本期读案,为您讲述。 第一回 船司机衣锦还乡 弟受蛊惑兄报案 高邮市横泾镇,位于高邮东北,紧邻兴化。连接高邮、兴化的横泾河穿镇而过,境内水面资源得天独厚,水上交通便捷。 1968年出生的程峰,是土生土长的横泾镇人。在镇上,程峰家并不富裕,程峰和父辈一样,靠开大船,跑运输,补贴家用。 2008年春天,乡亲们发现,原本勤快能干的程峰突然不开船了,而后,便从镇上消失了。 几个月后,邻镇的陆绍勇接到程峰的电话。陆绍勇也是开大船的,平时和程峰关系甚好,无话不谈。 电话中,程峰告诉陆绍勇,他在四川乐山做花木生意,每月能赚1万多元。但遗憾的是,他手头的本钱不多。要是本钱多的话,还能赚更多。说着,程峰话锋一转,向陆绍勇抛出了橄榄枝——“你带5万元来,咱哥俩一起发财吧。” 陆绍勇听罢,很是心动,不久便动身赶往四川乐山。孰料,到乐山市后,程峰才实言相告,称他做的不是花木生意,而是“自由连锁销售”。 这个名词,陆绍勇是第一次听到。为了能让他快速了解情况。程峰请来一位“业内人士”给他讲课。 “简单来说,消费就是赚钱。”“业内人士”解释,具体而言,就是花40100元,购买12份产品,然后,就可以每个月拿1000多元工资。如果再介绍其他人来买,只要满300份,就可以上平台,就可以回家等着每月拿钱,每个月至少可以拿6万元。“挣钱的关键,不是买产品,而是带了多少人。带的人越多,拿的钱越多。” 听到这里,陆绍勇明白了大半,“这不就是传销嘛!” “不是,我们这是直销。”“业内人士”解释,这是从外国引进过来的新项目,是支持西部大开发的。但任凭两人如何游说,陆绍勇就是不相信,第二天就回到了高邮。 陆绍勇再见程峰,是在2009年。当时,程峰像变了一个人——经常四处显摆,请人吃饭,出手阔绰,“座驾”是一辆二手奥迪轿车,说话中气十足,“我在四川做花木生意发了财,现在已经上了平台,不用再到四川,每个月只要坐在家拿钱就可以了,每个月能拿到十几万呢。”并鼓动乡亲们,像他那样,到四川去做花木生意。 对于程峰的“发家史”,陆绍勇再熟悉不过。他怀疑,程峰此次回来,是拉乡亲们去传销的。但其弟弟陆启华不信,带着妻子去四川“发大财”。 直到2009年9月下旬,陆绍勇都没有收到陆启华的任何消息。见乡亲们纷纷“中计”,陆绍勇坐不住了,跑到高邮公安局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