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6月4日电】(烟台晚报 史崇胤)3日下午,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公安局和市工商局将联合执法从6月开始至8月份,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剑指传销团伙。 据统计,2011年至今,全市共立传销案件64起,破案49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241名,追缴违法所得2000余万元,与工商部门联合行动58次,取缔传销窝点197处,驱散、遣返参与传销人员5000多人,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别是去年3到6月份,公安、工商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传销行动,破获了“辽宁中绿”、“中国明明商”、“MS基金网络传销”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目前,传销出现了很多新特点:有的传销组织打着致富、就业等旗号,诱骗群众参与;有的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网上炒汇”、“投资理财”等为幌子,实施传销犯罪活动,借助网络发展人员、转移资金。 针对目前网络传销犯罪的特点,公安机关将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打击传销行动开展。▲ 责任编辑: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