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6月4日电】据人民公安报报道,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12个部门在京召开全国 “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打击传销犯罪取得显著效果。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初步形成了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公安、工商为主力,相关部门通力协助的工作机制。2012年,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传销违法案件1900余起,取缔传销窝点1.5万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16万余名;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传销犯罪案件1.1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万名,追缴违法所得23亿元。 针对当前传销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聚集型传销仍较活跃,网络传销逐步蔓延,跨境传销有所增加,引发的暴力抗法等问题时有发生的情况,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12个相关部门决定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的执法行动,这也是历年来参与部门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以查办大要案为突破口,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全国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广泛搜集线索,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行动期间,公安部将组织多省份统一行动,并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彻底摧毁犯罪网络,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多发、蔓延的势头。重点城市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会同工商等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整治。要紧密结合社会管理创新、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积极配合综治、文明办等部门,动员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治,严密管控重点区域、场所和群体,进一步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对举报重大传销犯罪线索的群众,及时兑现奖励。要针对传销犯罪跨区域、流动性大的特点,与工商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联合开展清查整治,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行动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12个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实地督导。全国各地特别是重点地区要成立打击传销犯罪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