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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竟去搞传销 结果站上被告席

时间:2013-09-26 17:44来源:南湖晚报 作者:南湖晚报 点击:
 【直报网9月26日讯】据南湖晚报报道,一名被骗入传销窝点的受害人趁外出看病之际逃脱,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一举端掉了这个传销组织。近日,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站在被告席

 

【直报网926日讯】据南湖晚报报道,一名被骗入传销窝点的受害人趁外出看病之际逃脱,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一举端掉了这个传销组织。近日,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站在被告席上的11名被告原本也是受害人,好几个人还有大学文凭。检察机关以非法拘禁罪对这11名被告提起了公诉。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不听话还要罚

去年7月,刚满22周岁的熊某拿到了大学毕业证书。在河南老家的一家单位工作了3个月后,大学同学的一个电话改变了他的生活。

同学给熊某推荐工作,让他去福州管工地,做技术员,并说“待遇还可以”。熊某一听,满心欢喜地买了车票。

到了福州市闽清县,熊某被同学带到了一间小民房里,出来10多个人叫他双手抱头,并让他将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面对这样的阵势,熊某很害怕,就照做了。接下来几天,熊某被一人牢牢盯着,连洗澡、上厕所都要受监视。不听话还要挨罚,一名主任曾经以“态度不好”为由,惩罚熊某在墙角蹲了一天。除此之外,熊某的全部生活就是上传销课接受“洗脑”,组织里的人不断劝他加入。最终,熊某掏了2800元钱,成为该传销组织的一员。

今年1月底,熊某和传销组织的其他人一起坐大巴来到嘉兴,先后住在船文化博物馆旁边的居民小区、杨柳湾、吉明路等地的出租屋里,与很多人一起听课。平时房门都是反锁着的,不能随便出去,他们的手机则被“家长”保管着。

据熊某交代,来了“新人”之后,一般都是十几个人上前进行威胁,要新人上交身上所有财物,然后派人紧盯着,防止逃跑。新人要经过57天的考验期,其间不“上线”(指交钱购买产品)是不准走的,人身自由受限制,罚站、不让睡觉是常事,如果不听话,还要挨打。

花钱购买虚构的产品

美其名曰“网络营销”

据了解,该案中的其余10名被告,有好几个和熊某一样,有大学文凭,在加入传销组织之前都有正当工作,每月收入有五六千元甚至更高,但都成了被骗入传销组织的受害人。

该传销组织的内部规定,新人需要支付至少2800元人民币,购买所谓的“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产品。按照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从少到多的顺序,可以逐级晋升为业务员、业务员代表、主任、经理、主管等,并以此作为计酬及返利依据。

实际上,该传销组织当中很多人一直不知道这个组织在做什么,只是被告知在做“网络营销”,可以短时间里赚大钱。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利益的渴望最终害了他们。他们又利用本身熟悉经济知识和网络知识的优势,不断发展“下线”,并对新人加以人身控制,壮大传销“事业”。而他们经营的产品纯属子虚乌有。直至因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这11名被告未获得过任何报酬或者返利。

熊某交代,他一开始觉得这个行业“很有前途”,晋升为业务员之后,也曾怀疑过,但一直抱着“既然来了就做几个月看看”的心态,周围的人都是这样的想法。

法庭上,检察机关认为熊某等11名被告为迫使他人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共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11名被告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原标题:大学毕业竟去搞传销结果站上被告席)

责任编辑:王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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