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传销组织:明明商 涉及人数:1262人 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冒充国家扶贫项目 只要缴纳4100元 两年返利286万元 2012年12月以来,北碚、云阳、江北、沙坪坝、江津、大足、合川、綦江、九龙坡等9个区县陆续接到关于明明商传销组织的举报。 经查,2011年,黄某等人在重庆发展明明商传销组织,宣称明明商是中国农业银行和文化部合作的扶贫项目,只要缴纳4100元支助金就可以加入,并以高额月金返利为诱饵,不断向下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其组织按总领航人、常商、领航人、环民、根芽五个级别进行管理和计酬。 同时,加入者必须在缴费后的第二个月发展两名下线人员,这两名下线人员同样需缴纳4100元入门费。明明商宣称,只要加入便可得到月金,返利期为两年,第一个月返200元、第二个月返500元、第三个月返1000元……两年累计可返利286.45万元。 明明商最后发展人员达到1262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去年11月,公安机关刑拘黄某等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共计18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6人,查扣非法财物330.621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