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传销组织:中国商信网 传销人员:1.7万余人 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 公司原始股分红 3000元买原始股 公司上市利润分红 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六支队政委王星智介绍,2012年10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湖北省随州市成立随州商信网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中国商信网网站和中国商信网会员网站作为宣传平台,以推销公司网站的商业广告位为名,在全国各地设立分公司、办事处。 该公司宣称参与人员能获得公司原始股份,在公司上市后有资格获得利润分红。新加入者缴纳3000元现金后与该公司签订《中国商信网网络服务合同》,参加人员根据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获取幸运奖、推广奖、拓展奖、培育奖。 经查,该案涉及重庆、江西、湖南、湖北、四川、云南等12个省市,参与传销人员1.7万余人,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 今年6月,我市沙坪坝、涪陵、铜梁、荣昌等区县公安机关同时行动,破获中国商信网网络传销案件,抓获负责人26名。经检察机关批准,目前刘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执行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