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3月9日讯】(齐鲁法制网)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乳山市市公安局本着“露头就打”的原则,对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持续加大打击传销犯罪工作力度。近日,经大量工作,成功打掉一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的传销组织,抓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嫌疑人4人,查扣涉案车辆4辆、银行卡一宗。 3月5日15时许,乳山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市区一茶楼内有三名涉嫌传销人员。接报后,乳山警方迅速派员前往调查,但该三人拒不承认参与传销活动,侦查人员依法搜查了三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发现了该三人在滨海新区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后,民警依法对三人在滨海新区的住处进行搜查,发现了大量传销资料及一张人员关系网络图,同时,在搜查中还查获另一名涉嫌传销人员。通过审讯,该四人张某、孙某、贾某、张某某(女)均系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人,2014年6月份加入了所谓“1040工程”的传销组织。该组织采用五级三晋制的运作模式,谎称工程受国家、政府支持,并编造向国家纳税、为合法市场主体的虚假事实,大肆炒作“资本运作”的虚拟概念,蛊惑、拉拢新人加入,诱骗新人交纳以入门费、会员费等名义的申购款,并不断唆使新人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进而瓜分申购款,达到获取暴利的目的。经初查,该四人已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40余人,涉案金额总计300余万元。根据相关立案标准,该4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乳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自2014年以来,乳山市公安局共破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5起,捣毁传销窝点7个,遣散传销参与人员600余人,打击处理涉案犯罪嫌疑人8人,涉案总价值500余万元。 在现实中,还有不少传销组织以直销为名开展传销犯罪活动。那么,该如何甄别传销?对此,乳山办案民警介绍,主要通过“三看”进行甄别:一看是否缴纳高额入门费,即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获得加入资格,这是传销组织采用的一种引诱方式和必经的程序。与直销的以销售商品为导向、有退货保障不同,“拉人头”传销只是以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道具商品为幌子,且不许退货。二看是否“拉人头”,即发展下线人员,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传销组织不论规模大小,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呈“底大尖小”金字塔结构,又称伞形结构,以加入的顺序、发展人员数量分成不同的层级。传销组织直接取决于是否有新成员以一定倍率不断加入。三看是否采取团队复式计酬,即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在实践中,“拉人头”传销大多都按照“五级三阶制”(几何倍增)进行计酬。 在此,警方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有不劳而获的想法,特别是在巨额的空头支票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群众一旦发现误入传销组织后,要注意保留证据,遇到非法拘禁行为的,千万不要选择跳楼等极端方式,应选择合适的时机报案。▲ (原标题:乳山警方打掉一传销窝点 涉案金额300万) 责任编辑:宝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