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传销”的“马甲” 与传统的传销行为不同,如今,已经全面入侵互联网的这些“类传销”行为,由于其经过了精心包装,披上了不同名目的马甲,变得难以甄别。 “类传销”企业究竟有哪些“马甲”?根据工商以及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记者进行了简单梳理。 最为流行的是打着直销企业、连锁经营等旗号进行的网络传销,其充分借用消费者对于电子商务的关注,通过产品推介收取会员费用。 再者,利用所谓的网络培训进行“类传销”。这些企业一般会通过一些特大的课程推广,诸如金融、炒股等方式,吸收发展会员。 而借创业网资本运作进行“类传销”,也是其常用的手段之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大众创业的积极性不断高涨,一些“类传销”网站将目标集中在创业人群中,不仅保证提供创业资金,同时对吸收会员做出承诺,如每位会员入股两万元,每天返现400元,每发展一名创业下线,可奖励4000元;下线每发展一名创业下线,其还可另获16元的奖励,从而不断拉创新资源投资进入会员。 而如今,网游也被“类传销”企业所渗透。其实早在数年前,河北省警方就曾侦破“梦幻庄园”网络传销诈骗案,其就采取类似QQ农场的网络游戏进行传销推广。 此外,一些网络广告位招租经营,也逐渐演变成一场“类传销”的游戏。相关人士给记者举例,目前许多网站依靠广告位招租来发展会员,网站操作团队先设计收益计算器,并建立相关网站,在自己的网站上推销商业广告位。 “购买一定数量的广告位即可成为网络会员,并具备继续拉人购买广告位的权限。而后所拉进一位购买者,会员都可获得提成,而这种返利将通过电子币显示在每个会员的网站账户中,并可通过网站的提现程序进行提现。”上述人士表示。 也许,开始的时候,会员的关注度更多是在广告位的收益,随着注册会员人数的增多,广告位是否有广告已不是最主要的收益渠道,而拉人加入则成为了主要工作,从而向“类传销”转变。 其实,早在2010年,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就曾联合中国反传销协会、中国反传销联盟等机构共同发起过中国网络传销调查,针对我国网络传销以及“类传销”现状进行过分析研究。 根据《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显示,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上购物、网上基金投资等都成为“类传销”的马甲,而这些企业通过快速致富作为诱饵,诱使网民通过银行汇款交纳入门费,并在网上注册成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并利用电子支付手段发放奖金。 “这一套手续隐蔽,不利于直接取证查处,另外一些组织将服务器设在国外,且有会员审核门槛,在调查中并不容易。”郑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一位人士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