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潜在会员参观“项目” 该团伙为何发展如此迅速?他们又是如何组织和“忽悠”群众的呢?警方发现,与传统传销手法相似,该团伙主要利用高额“投资”回报吸引“下线”投钱入伙。 在“大佛乐”时代,该团伙以每人69800元的“投资额”吸引群众加入该传销组织(入会成为会员后直接返还19000元),到“三赢团队”时期,直接将会费调整为50800元。按照“上线”的说辞,这笔投资款被用于购买该团伙所运营项目的“股份”。而且项目的名目很多,诸如“阳光工程”“西部大开发”等,可实际上,这些项目并不存在。 办案民警介绍,这些项目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许诺能给投资人带来巨额利润分成,“比如他们有个叫‘1040’的项目,声称只要你投入5万多元的会费,就能赚够1040万元”。 为了使谎言听起来更加真实,该团伙还会专门组织潜在会员赴广西梧州参观所谓的运营“项目”。“到梧州后,他们会带人到当地一些在建楼盘参观,编造说这是公司的承包项目,受害人由于不知底细,往往信以为真。” 从广西参观回来后,意向会员会被介绍人带到佛山丹灶某酒店吃一顿所谓的“体验饭”。实际上,这是对其进一步“洗脑”的过程。“吃饭当天,老总们会开宝马、奥迪、路虎等豪车,制造有钱的假象,并通过这种炫耀财富的方式,进一步引诱潜在对象。” 办案民警称,该传销组织能成功骗取群众信任,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其非常善于利用“熟人圈”,即主要在亲戚朋友中发展“下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