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内部有明确“晋升”机制 为更好地吸引群众入会,加强对会员的管理,同时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该团伙还制定了一套严密的组织管理制度。警方调查发现,该传销组织由高到低共设有老总(具体又分为一代、二代、三代)、经理(一代、二代、三代)以及主任(一代、二代)等8个层级,而作为该传销组织最高领导,为首的黄某并不在这些层级之内。 该团伙内部还制定了明确的“晋升”机制。会员入会时“投资”50800元,相当于在“公司”拥有了一定股份,可直接成为主任。之后,如果该会员发展3个直接“下线”,且股数达到一定数量,又将“晋升”为经理。当下线人员累计达到29人,购买的总股数达到600且每条下线都达到经理级别,该会员将“晋升”为老总。 民警调查发现,黄某的下面有黎某全、梁某侠、周某佳、陈某根等主要“领导”。另外,民警摸查过程中还发现该组织在佛山、中山、深圳、珠海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及传销人员。 入会以后,每月20日左右,该团伙还会专门组织“老师”进行“授课”,并提供内部教材供会员学习。团伙成员主要学习政策、团伙内部奖励机制和层级关系等7门课程,成员分为不同班级上课,且每个班级学习的课程互不相关。 “该团伙还有一个铁律,就是不能够吸引广西籍的人员入会。”办案民警介绍,这是因为该组织长期将广西梧州等地视为其“后院”,其害怕吸引当地人后,一旦东窗事发,自己无法继续在当地立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