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1日讯】(烟台经侦)云数贸联盟、云股票、电子币……一个个与数码高科技相关的时髦概念下,潜藏着的却是非法传销活动。颇有意思的是,该案中,层层发展下线的重要组织者竟是一位“电脑盲”。日前从平湖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期对该案进行宣判,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据了解,涉罪的三人都是年龄在五六十岁左右的妇女。岁数最大的戚某,在平湖市开有一家保健品店。2012年七八月份时,朋友卢某到她店里来玩,讲起“云数贸”的业务。据说只要投资500元就可以成为会员,之后每天在网上点击就可以得到返利,发展下线并加入进来同样可以拿到返利。 戚某随后就交给卢某500元、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等物品,由卢某帮其注册成了会员。而后过了一段时间,卢某又声称投资3000元,就可以享受更高级别的会员服务及返利回报。于是,戚某又交纳了2500元,将自己的等级提高到了企业认证商户这个级别。 事后据戚某说,因其不会操作电脑,平时都是由他人代为操作的。接下去,通过她的发展,屠某等多人成了她的下线。 而据被告人屠某的供述,她也是在戚某的保健品店里受到鼓动后,注册成为会员的,当时也投资了500元成为个人商户。此后,她也发展了多名下线,其中包含了潘某等人。 被告人潘某的说法和上述两人的相印证。她也是在听了“云数贸”业务的讲课后,同意参加并成了屠某的下线后,自己也发展了不少下线。 2013年8月,戚某、屠某分别被平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当年12月,潘某亦被取保候审。2014年1月28日,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戚某、屠某、潘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供了传销组织层级图、证人证言等众多证据。 平湖检方起诉书确认,三被告人经人介绍加入“云数贸联盟”,成为该网站的注册会员后,为获取返利,发展50余人成为“云数贸联盟”会员,形成共计7级上下线层级关系。其发展会员所获返利均以“云股票”、“电子币”的形式累加于其所注册的“云数贸联盟”会员账户中。 法院认为,三被告人伙同他人以投资并获取收益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系共同犯罪)。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平湖法院对三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决书还特别指出,三被告人回到社会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原标题:“电脑盲”靠“云数贸联盟”做传销 发展7级上下线共50余人)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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