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2日讯】(宁夏新闻网)男子焦某2011年以来在灵武市从事传销活动,截至2015年底,发展下线达50余人,其层级达16级,涉案金额160余万元。今年2月1日,记者从灵武市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焦某。 焦某2011年11月到灵武市加入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将焦万某、孟某骗至灵武市,以“西部大开发阳光工程”投资分红为幌子取得二人信任,并要求二人各交纳33500元,将这二人发展为下线。 焦某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经营投资项目及盈利前景,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的欺诈手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原标题:打着“西部大开发阳光工程”幌子搞传销)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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