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20日讯】(正义网)3月8日至3月10日,由常德市鼎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在鼎城区人民法院连续开庭审理三日,十一名被告人接受审判,十二名辩护律师出庭辩护。 据了解,涉案的传销组织以“中兴同寿公司”的名义,以销售“中华币”赠送SOD产品为幌子,通过制定会员制度和奖金制度,引诱他人为获得高额返奖而不断发展下线会员。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已形成了包括常德在内的,遍布全国的会员网络,后台数据中会员层级达500多层,下线会员逾50000多人,涉案金额达2.6亿余元。 在法庭接受审判的11名被告人分别为传销组织的发起、策划人员,协助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在传销组织中积极发展下线会员的人员。这11名被告人仅是该传销组织中的一部分组织者和领导者,另有一部分同案人尚未到案,侦查机关仍在追捕中。该11名被告人中,刘某因参与传销活动,于2016年1月份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还在缓刑考验期内。 在最后的被告人陈述阶段,每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原标题:常德“中兴同寿”特大传销案开庭:下线5万余人涉案2.6亿)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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