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代言保健品仍在销售 记者发现,卫奥开牌海参壳聚糖仍在销售。身处上海的销售代理商声称产品可以治疗胃病,以每盒198元、一个周期买三送一共计594元的价格出售,并自称厂家直销,订购之后直接从上海发货。 卫奥开牌海参壳聚糖生产厂家为大连海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大连太平洋海龙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更为现名。该公司工作人员称,胡祖秦是公司的代理商聘请为产品做宣传的,由代理商与电视台联系进行推广。当记者询问代理商情况时,她称对方现在此类业务暂停一段时间,“现在做不了这方面广告了,所有电视药品保健品的宣传据说都停了,以后要做这方面宣传挺困难。” 除此之外,记者发现,案件中提及的欢乐海洋牌疏通诺口服液早在2008年、2010年、2013年便曾以违法广告被曝光。 其中,2013年消息显示,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广州市欢乐海洋生物技术创新发展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欢乐海洋牌舒通诺口服液”,在宣传中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警方正调查涉虚假广告案电视台 记者发现,近日曝光的“广告神医”案件,除站在台前的“假神医”之外,广告公司、药厂、影视制作公司、电视台都是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说,此类案件中,策划方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其他方参与了策划安排,则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未构成共同犯罪,则承担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证件等行政责任,或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民事责任。 其实,《广告法》对于电视台医药广告发布早有严格规定。《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第十九条则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据了解,目前各大电视台有关胡祖秦的虚假医疗广告已经被撤,部分电视台因播放虚假广告被工商部门处罚。 7月2日,对于胡祖秦案的进展,淮安警方相关人员透露,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相关涉案人员还未到案,很多证据还没落实,牵涉的人比较多,还涉及一些电视台需要追究。” 延伸·回顾 "广告神医"胡祖秦涉嫌虚假广告罪已被警方刑拘 胃病、脑血管、妇科、苗医、减肥养生,大家在电视上经常看到的打着养生旗号的电视栏目中侃侃而谈的所谓专家其实是个“医药广告表演人员”,近日,以刘洪滨为代表的电视广告“四大神医”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记者29日从权威渠道获悉,28日,因涉嫌虚假广告罪,全国著名“医药广告演员”胡祖秦被淮安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原标题:"广告神医"胡祖秦被江苏淮安警方刑拘)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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