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9月6日讯】(国家工商总局网站)2016年8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举行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广告司司长张国华介绍了新《广告法》实施一年来的有关情况。广告司副司长胡国强通报了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各地查处的部分典型违法广告案件。一年来,在新《广告法》的宣传、实施以及有效执行下,中国广告市场的秩序持续向好。总局宣传中心主任黄建成主持了发布会。具体发布内容如下: 一、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全国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广告市场环境稳中向好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施行。一年来,作为《广告法》的主要执法部门,工商机关认真学法、广泛普法、严格执法,扎实推动《广告法》的全面施行,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国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广告市场环境稳中向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社会广告法律意识显著增强。 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工商机关持续做好《广告法》宣传普法工作,紧抓《广告法》修订颁布一周年、重要广告规章公布实施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广告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意识。在宣传中,注重突出广告执法实践,及时公布解读有关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增强宣传普法工作的实践性、指导性,引导广告市场主体自觉学法、守法,自觉履行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消费者的广告维权意识显著提升。随着新《广告法》的实施,广大消费者知晓《广告法》、利用《广告法》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数据显示,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的有关广告的消费投诉举报数量高速增长,已经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主要内容之一,《广告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充分彰显。二是广告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在《广告法》的有力震慑下,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各广告活动主体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传统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名人明星违法违规代言、不满十周岁未成年人代言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测显示,2015年9月以来,监测违法广告数据已连续数月保持在较低水平,广告违法率比新《广告法》实施前下降了84.29%。相关工作成效也得到了立法机关的充分肯定。 (二)广告监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工商机关主动适应广告市场监管形势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创新监管思路和监管手段,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监管方式,加强广告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广告动态监管,不断提升广告监管现代化水平。一是继续强化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工商总局逐步完善广告监管平台功能,拓展广告监测范围,稳步推进广告监测对象向县级媒体延伸,制订印发了新版《广告监测标准》和《广告监管平台使用手册》,进一步健全广告监测工作制度,提升广告监测效能。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截至目前,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一期基础建设已经顺利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即将投入试运行,初步形成基于云计算的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资料采集、违法证据固定、监测信息发布及结果汇总等重要技术支撑,推动实现以网管网。三是探索推进户外广告监测平台建设。今年2月,国务院取消户外广告登记行政审批事项后,根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际需要,工商总局及时开展户外广告监测平台的研究工作,目前已在试点地区开展户外广告监测试点。这一系列工作的有序、有力推进,为全面建立大数据管理下的广告市场监测监管体系,提升工商机关广告日常监管能力和监管现代化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相关监测平台月均监测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发布的各类广告近500万条次,有关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均及时派发各地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