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工商机关严格执行法律各项规定,全面加强广告市场监管,持续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广告宣传的正确导向,坚决维护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一是持续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工商总局组织开展了查处典型违法广告集中行动,加强药品、医疗、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加大重大案件统一调度指挥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约2.4万件,罚没款约4亿元,有力地震慑了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二是大力加强不良广告整治力度。工商总局组织开展了整治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不良广告专项行动,妥善处置了相关突发、敏感性事件,切实增强广告监管工作的政治敏锐性,确保广告宣传的正确导向。三是着力强化互联网广告执法。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认真推进2016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配合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专项行动,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以及整治“两非”等专项行动,切实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约3200件,罚没款约6700万元。 (四)广告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工商总局不断深化广告领域简政放权,优化广告市场营商环境,努力释放广告市场活力,积极建议并推动取消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烟草广告登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和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今年4月,工商总局再次清理废止了《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一批规章。至此,有关广告业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五)广告监管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工商总局会同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出版广电等相关部门,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论证,有序推进《广告法》相关配套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快完善广告监管法规体系,取得了积极进展。制定出台了《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公布了《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规章的制订修订工作也正在加快推进,争取尽快出台。 (六)广告市场综合治理效能稳步提高。 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工商机关积极推进广告协同监管机制建设,努力提升广告市场综合治理效能。一是健全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5年6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明确职能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衔接,确立了部门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模式。今年4月,为加强金融广告监管,维护良好的金融广告市场秩序,银监会加入部际联席会议,目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已经增加到了十个。新《广告法》施行一年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作明显增强,相互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信息通报、执法协作、工作会商等各项机制高效运转,为加强广告协同监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着力加强广告市场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和发展指标先后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平安建设综治考评体系,广告市场综合治理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夯实,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三是不断提升广告行业自律水平。各级广告协会组织依法履行行业自律职责,协会改革稳步推进,行业管理和约束自律机制逐步健全,作用充分发挥,广告行业自律展现出新的水平,广告市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广告监管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年来,新《广告法》顺利实施,成效显著。当然,广告市场监管是一项长期工作,虽然目前,我们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广告市场秩序稳定的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虽然与新《广告法》颁布实施前相比,全国广告市场秩序实现了历史性的好转,但这种好转是在广告监管机关的高压和集中整治之下实现的,基础还有待加强,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区和媒体虚假违法广告又出现了一些反弹的苗头,需要我们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破窗效应”。二是企业和媒体的守法自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从监管实践来看,新《广告法》施行以来,广大企业和媒体的广告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主流是好的,但仍有个别企业和媒体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淡薄,社会责任缺失,一味追求“眼球效应”,发布一些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具有不良影响的广告,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需要进一步加大防范处置力度,形成有效震慑。三是广告监管现代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受与广告有关的科技、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以及“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实践中,广告监管工作遇到了更多的新事物、新情况,对广告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些,都是我们正在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 下一步,工商机关将切实履行广告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快广告监管法规修订进程,加强广告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把《广告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广告营商环境。各级广告行业组织也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立预警机制,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